2020年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2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20-12-07 15:08:01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 單位簡介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是由重慶市政府舉辦、重慶市教委主管、市教委與市經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和教育部“首批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單位”、“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學校目前建有院士專家工作站、“國家千人”專家工作站硅光子人才培養與技術創新中心。
學校在近三屆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中,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2項、二等獎3項。連續四年蟬聯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連續兩年獲全國高職院校“教學資源50強”。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為社會公開招聘方式,具體考試時間將在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人力資源處官網(網址:https://ohr.cqcet.edu.cn/)發布信息。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工作人員32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限制報考期限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1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復審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應屆畢業研究生可推遲至2021年7月30日前提交;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進行網上報名,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4日中午12時期間,登錄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人力資源處官網(網址:https://ohr.cqcet.edu.cn/)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用人單位將在后續資格復審環節進行審查,凡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系統上填報的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網上報名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審核的可在2020年12月15日下午5時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12月15日下午5時后,不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部門或單位,聯系電話見考試考務咨詢電話)。
(四)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比例須達到3:1的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其已繳納的考務費予以退還。
(五)現場復審。學校按招聘崗位條件,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者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復審。現場復審通過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現場復審不合格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復審者,不得進入考試環節。
現場復審時間、具體地點及要求將于12月17日在人力資源處官網發布。
應聘人員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未滿5年的,須在綜合面試前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滿5年的,可在體檢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六)打印準考證。復審現場打印準考證,考生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項目包括專業技能測試、綜合面試(結構化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項目詳見《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一)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主要測試考生綜合能力,考試大綱參照《重慶市2020年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大綱》(2020年6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內容執行,均采用閉卷筆答方式。各招聘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內容分別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綜合基礎知識》。
2.公共科目筆試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考生通過現場復審后,在準考證上告知,同時在學校人力資源處官網發布,筆試時間為90分鐘。
3.公共科目筆試后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環節規則:
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競爭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但若應聘崗位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降低比例開考,但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所有公共科目筆試考生的平均成績。
4.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相關事宜(含時間、地點及試講內容等)。
(二)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1.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總分值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素養、崗位能力等,專任教師的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為試講(試講題目為專業科目,試講時間為15-20分鐘,具體內容在公布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相關事宜時發布)加崗位能力測試(考試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不低于30分鐘,考試內容包含實操、機考等)。行政崗位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公文寫作(考試時間60分鐘)。
2.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后進入綜合面試環節規則:
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比+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比之和,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2:1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綜合面試的人員。
若從高到低依次確認時,最后一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比+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比之和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若綜合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競爭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但若應聘崗位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降低比例開考。
專任教師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中試講和崗位能力測試單項考試分值均為100分,兩項考試成績均須同時達到7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綜合面試環節。
行政崗位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分值為100分,考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綜合面試環節。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進入綜合面試人員名單及綜合面試相關事宜。
(三)心理測試
在綜合面試前采取現場測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心理測試結果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不納入考試總成績。
(四)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綜合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在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人力資源處網站公布,綜合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綜合面試考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考試時間10分鐘/人,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素養、道德品質、團隊協作、邏輯思維、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
綜合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綜合面試的考生,不得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
綜合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者,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屬急需招聘的緊缺崗位或因考生棄考造成綜合面試環節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參考考生綜合面試成績須達到80分及以上,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總成績計算
1、教師崗位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 (其中試講成績和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各占50%)+綜合面試成績×40%。
2、行政崗位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40%。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人選。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試講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人力資源處官網(網址:https://ohr.cqcet.edu.cn/)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和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人力資源處官網(網址:https://ohr.cqcet.edu.cn/)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65926001(注冊、密碼查詢等)
3.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65928102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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