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云南紅河州實驗學校招聘40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20-12-04 09:18:23
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紅河州實驗學校2021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公告
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紅河州實驗學校是由紅河州人民政府和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合作創辦的一所公辦學校,隸屬紅河州教育體育局管理,位于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區——紅河州個舊市大屯新區,擁有一流的辦學條件。
學校秉承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的辦學思想和理念,充分發揮民大附中優質資源的引領和帶動作用,以“維護民族團結、培養民族人才、促進民族發展”為宗旨,以“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為校訓,按照“出人才、出經驗、出思想”的辦學目標,結合紅河州的實際情況,探索適合學生多元發展的創新教育模式,把學校辦成“高水平、有特色、有影響、能示范”的云南省一級示范學校和全國少數民族優質學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中央民大附中紅河州實驗學校2021年計劃招聘緊缺人才40人。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崗位
(一)招聘范圍對象
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14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
見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品行良好;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體健康;
(五)要求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0日);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紅河州教體局工作人員、州人大、州政協等監督機關人員、學校領導及考官(3—5名)組成招聘工作組,采取校園現場招聘方式進行。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0日之間,招聘工作組赴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云南師范大學等部分院校進行現場招聘。招聘組完成招聘指標后,不再到下一所學校招聘,請符合招聘范圍院校有意向的畢業生提前關注上述院校發布的信息。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
校園現場招聘:符合招聘范圍院校有意向的畢業生提前關注在學校網站發布的信息,并在招聘會承辦院校公示的招聘時間內,在相關院校招聘點直接向招聘組現場報名。招聘安排計劃如下:
12月6日,在西南大學組織專場招聘會。
12月11日,在陜西師范大學組織專場招聘會。
12月18日,在華中師范大學組織專場招聘會。
中央民族大學組織專場招聘會,時間待定。
云南師范大學組織專場招聘會,時間待定。
招聘具體時間和崗位以招聘會承辦院校就業指導中心發布信息為準。招聘組完成招聘計劃指標后,不再到下一所學校招聘。請符合招聘范圍院校有意向的畢業生提前關注上述院校發布的信息。
特別說明:待校園現場招聘結束后,若招聘計劃指標還未完成,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郵箱:mdfzh0873@vip.163.com),報名時間截止2021年1月30日截止,學校審核通過后通知本人到指定地點進行招聘。
2.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校或學生處公章)、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書面承諾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
3.報名資格審核
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5分鐘,滿分為100分,評委根據應聘者表現分別進行評分,取平均分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考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成績未達到分數線的考生,不得參與后續程序。考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學科素養、心理素質、教育教學能力等。
考試時間及地點:12月6日西南大學;12月11日陜西師范大學;12月18日華中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時間待定);云南師范大學(時間待定)。
(三)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成績計算按招聘小組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其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招聘工作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績公示
考試工作結束后,由紅河州教體局審核后將成績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考試成績在“紅河人才網”公示。
(五)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工作由紅河州教體局和中央民大附中紅河州實驗學校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紅河州教體局和中央民大附中紅河州實驗學校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對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的,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環節只遞補一次。
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時間和相關事宜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和體檢、考察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進行一次遞補;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和體檢、考察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聘用手續原則上于2021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要求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資格。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緊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造假。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當地紀委反映,也可向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七、相關說明
(一)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照《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2020年修訂)》。
(五)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六)未盡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中央民大附中紅河州實驗學校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李老師:13988063712楊老師:19187320171
通訊地址:云南省紅河州個舊市中央民大附中紅河州實驗學校辦公室。
郵編:661100。郵箱:mdfzh0873@vip.163.com
紅河州教育體育局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2.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2020年修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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