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慶太湖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選調4人公告
來源:太湖縣人民政府
2020-12-02 10:33:09
太湖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提升漁政執法能力,配強禁捕執法力量,經縣政府同意,太湖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擬面向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公開選調4名工作人員。
一、選調方式
公開考試,擇優選調。
二、選調職位
太湖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漁政執法人員4名(具體見崗位表)。
三、公開選調的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綜合素質高,語言表達能力強,寫作及信息化辦公能力較好;
2、近三年(2017-2019)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如工作年限不足三年,據實際工作年限提供相關材料;
3、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40周歲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喜愛執法,敢于執法,能勝任室外野外并經常加班的漁政禁捕執法工作。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處分、政務處分、組織處理所規定的影響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尚在試用期內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四、選調方法
選調采取考試(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分別在總成績中占60%和40%(筆試占60%,面試占40%),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后,再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如經資格初審后,合格報名人數與崗位選調數比例不足1:3,則免筆試,按面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免筆試情況下面試成績7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后定選調對象。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0年12月14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太湖縣農業農村局(晉熙鎮建設路630號,聯系人:陳懷玉,聯系電話:0556-4160317)
3、報名時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并提供有效的通迅方式(如因通迅不暢,聯系不上,視為自動放棄)。報名人員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本次選調資格,并記入本縣選調考試誠信檔案。
4、資格初審:根據選調條件和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發給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二)筆試
按照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的筆試方案進行考試,筆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三)面試
按照擬選調崗位數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兩名及以上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具體面試方法由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
(四)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若出現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的,以學歷高者優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在進入考察環節前,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對考察對象的報考條件再行復審,復審發現考察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并相應遞補。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以才為本的原則,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勤、能、績、廉等方面情況,主要了解工作實績和實際工作能力。考察工作由領導小組按規定進行。
(五)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因擬調人員公示結果影響選調,擬調人員自愿放棄選調,擬調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調出現空缺的,可按規定依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應進行公示。
附件:
太湖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0年12月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