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無錫宜興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協助執法人員12人公告
2020年宜興市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協助執法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管隊伍建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據《關于印發〈宜興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號)文件規定,宜興市城市管理局決定公開招聘協助執法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為宜興市城市管理局下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協助執法人員,具體崗位為:
崗位一:協助執法人員A,10名,男性;
崗位二:協助執法人員B,2名,女性。
二、報名條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志愿從事城市管理及協助執法工作;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病,無口吃、無殘疾,體能素質適應工作需要;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具有宜興市戶籍或為宜興市生源;
6、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7、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違法違紀受過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處罰的;
3、有賭博、吸食毒品、參加邪教組織等不良行為被查實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處刑罰的;
5、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6、有較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8、其他不宜報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0日-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2、報名地點:宜興市城市管理局組織人事科(宜城街道龍潭西路288號510室);
3、報名材料:(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2)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填寫《宜興市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協助執法人員報名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4、注意事項:
(1)報名應如實填寫提交相關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2)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1。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與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時間、地點將在報名結束后通知報考人員。若報考總人數未達到48人,則報考人員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最高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直接淘汰。面試時間和地點在筆試結束后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
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按70%的比例求和計算總成績,若報考總人數未達到48人,則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4、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帶好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場嚴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三)體檢
1、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通過加試(面試)確定。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市城管局按照有關程序組織實施政審,根據政審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
(五)遞補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錄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后,招聘單位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并辦理錄用手續,在職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所有錄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書》,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辦理轉正手續,享受協助執法人員同等待遇;不合格者將根據相關規定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四、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信息將在宜興人才網(http://www.yxhr.com.cn/)和宜興市城市管理局網站(http://www.yixing.gov.cn/cgj/)公布。咨詢電話:87956880,監督電話:87985259,87985125。
五、本公告由宜興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宜興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