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清遠市警務綜合保障中心招聘6人公告
來源: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11-30 08:22:46
清遠市警務綜合保障中心2020年公開招聘公告
清遠市警務綜合保障中心是清遠市公安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從事警務綜合保障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清遠市警務綜合保障中心2020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在公開招聘(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享受所聘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
2020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7日16: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網址為:http://www.sydwzl.com/gdqyjwzhzp/,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時,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填寫好相關信息,并將信息錄入報考系統。
(三)報名流程: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時間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并上傳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及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或上傳虛假照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或考試資格。考生報名確認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2.初步審核。網上報名期間,報名系統自動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步審核。
3.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在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7日24:00到報考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聘用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四)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要保證所填報及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提供的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2.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還須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書面證明。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招考崗位專業一致。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定于2021年1月8日上午 8:30—11:00 進行,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政治思想等。
2.筆試總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3.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三)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的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面試名單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不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考生應自行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雙面打印)和準考證,同時提交以下各項材料接受資格復審,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證明材料收原件。
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報考者須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名表(雙面打印)等材料。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五)考試成績公布
1.筆試結束后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考生的總成績和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在清遠市公安局網站和平安清遠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將相關材料報送到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錄工作時間調整的,招考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報考者應持“健康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筆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
九、有關說明
(一)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原所在工作單位有服務年限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同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清遠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63--3463387
監督電話:0763--3463370
清遠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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