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泉州安溪縣醫院招聘衛生專業高層次人才3人公告
來源:安溪(海峽)人力資源服務網
2020-11-23 15:26:47
2020年安溪縣醫院公開招聘衛生專業高層次人才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關于全面推廣三明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閩委發〔2019〕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安溪縣醫院實際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招聘計劃3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0年安溪縣醫院公開招聘衛生專業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4)現役軍人;(5)一、二、三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6)被吊銷或注銷執業醫師證的人員;(7)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要求
1.崗位年齡要求:崗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需在1975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2.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19日。
3.崗位學歷類別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可登陸泉州人事網、泉州人事考試網查詢)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5.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征得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6.每名報考人員限定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被聘用后須與安溪縣醫院簽訂五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地點: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縣公務大樓524室),聯系電話:0595-23260317。
(三)報名時間:2020年11月30日-12月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四)報名所需材料:
1.《2020年安溪縣醫院公開招聘衛生專業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用A4紙打印,承諾人簽名手寫,含相片);
2.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4.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崗位要求的有關工作經驗材料。
(五)資格審查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并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式
采取面試考核方式決定擬聘人選。
考核內容:面試主要根據崗位性質對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工作能力和在校期間(工作期間)學習和科研成績、工作表現、現場表現等方面進行考核。考官組由7人組成,考官按照面試評分表進行評定后,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剩下得分總和取平均分,計算出該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面試考核設置成績合格線,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安溪(海峽)人力資源服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
面試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在面試考核合格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體檢的組織及要求。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由安溪縣衛生健康局、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包括體檢當日未按要求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的),視同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
體檢結果由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由縣人社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意識形態、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實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將在安溪(海峽)人力資源服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擬聘用人選入編后,服從安溪縣醫院崗位調配。安溪縣醫院對擬聘人選的聘用須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原則進行聘任。
六、其他事項
(一)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應填寫并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方可參與考試。考試、體檢等環節需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動態“八閩健康碼”和檢測體溫并佩戴口罩,“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方可參加現場招聘活動(非綠碼者必須攜帶考前7天內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陰性的報告)。
(二)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向社會公示(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68791329。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附件: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安溪縣衛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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