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慈溪市招聘疫情防控相關工作人員29人公告
來源:慈溪市衛健局
2020-11-19 09:09:23
慈溪市再次公開招聘疫情防控相關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市委編辦、市人力社保局批準,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疫情防控相關工作人員2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疫情防控工作人員29名(詳見附件1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年齡一般為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崗位要求取得對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4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二)報考公衛醫師(1)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要求寧波戶籍或寧波生源,其他戶籍不限;
(三)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人員于11月25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到慈溪市衛生健康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號,市公共衛生服務中心)12樓1207室報名。報名時需提供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張。202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原籍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等。
證件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與招聘條件不符者不能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照片,學歷學位認證書記載的專業與國內高校專業不一致的,提供所學主干課程表照片。
慈溪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考生只能選擇招聘計劃表中的1個崗位報考,并填在報名登記表上。
根據以往招聘情況,本次招聘崗位均為緊缺崗位,各崗位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人數如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二)筆試
筆試由市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根據疫情防控情況,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記載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包括醫學基礎綜合知識和崗位對應專業知識。
筆試后,按崗位分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各崗位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劃定。在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指標數的2倍確定面試對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末位并列的同時入圍)。
崗位要求取得對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核人員直接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由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求實精神、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直接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總成績。
(四)填報志愿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若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前;如筆試成績仍并列,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列前;如專業知識仍并列,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確定排位),逐個選擇合適的單位填報志愿,并當場簽訂就業協議。填報志愿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填報志愿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因放棄填報志愿而空缺的,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本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考生應隨時關注慈溪人才網公布的體檢有關事項。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空缺的,不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結果為不合格。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于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聘用手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其中,2021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2021年8月中旬辦理報到手續)。不在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聘用后流動到慈林醫院的人員,按省人力社保廳、教育廳、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促進公辦與民辦學校、醫療機構之間人才合理有序流動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5〕155號)精神管理,流動后與慈林醫院簽訂勞動合同,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二)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研究生同時憑學位證書)辦理錄用手續。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材料的,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或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不予聘用。
(三)人員聘用后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未在規定時間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合同首簽6年,試用期為6個月,其中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察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四)根據省編委辦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公辦高校、公立醫院報備員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編辦發〔2018〕33號文件規定,明確寧波一院龍山醫院醫療健康集團(市龍山醫院)招錄人員的崗位身份為報備員額。
(五)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規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選聘的,領導干部應當按《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市衛生健康局及其下屬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衛生健康部門無關。
本次招聘在市紀委監委、市人力社保局監督指導下進行。
本公告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63838599。政策咨詢請在工作日內聯系。
附件:
慈溪市衛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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