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江華縣投訴受理及信訪信息中心選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我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小學校(園)和醫療衛生單位除外)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與計劃
全縣計劃選聘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信息見《2020年江華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選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報考人員身份為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除外);
(四)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報考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六)具有2年以上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即2018年11月30日前參加工作;
(七)具備選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八)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二)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限內,或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自受處分之日起未滿三年的人員;(三)在試用期內的(2020年11月30日仍在試用期);(四)在現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五)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六)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公開選聘通過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試用和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下午5點30分;
2、報名地點及資格審查地點:縣信訪局一樓。報考者須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表要求,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每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報考不符合條件的崗位,責任自負。
3、報名材料。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江華瑤族自治縣2020年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③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選聘辦手續前資格終審。
(三)筆試。筆試內容為業務測試,由用人單位聯合紀委命題,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實行百分制。筆試開考比例為1:3,對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選聘崗位或核減該職位計劃。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由組織人事部門聯合紀委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須進行筆試加試,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對象為參加面試人員,考察時間另行通知。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為確保選聘質量,經嚴格考察,研究認為沒有或不足合適人選的,可以取消本次公開選聘,或核減選聘名額。
(七)公示和試用。
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查不屬實的,由用人單位安排到相應崗位試用2個月。試用期間,人事、組織關系不變,工資福利由原單位發放。
(八)調動。試用期滿合格,按有關程序辦理流動手續。
附件:
2020年江華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江華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