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萬寧市鎮事業單位招聘15人公告
為繼續做好我市“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等“三項目”人員招聘工作,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本次采取考核招聘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名,具體單位及崗位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服務于萬寧市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本人承諾繼續在我市基層服務3年以上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崗位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身體健康、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5.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專業不限;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7.法律規定的其它條件
8.具有以下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失信被執行人;
(4)目前已被錄為公務員或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6)《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三、 報名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0日-16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正常報名。
(二)報名地址: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樓會議室(萬寧市萬城鎮縱一路市人民醫院急診往北600米)。
(三)報名要求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萬寧市考核招聘“三項目”人員安排在我市鎮事業單位報名表》(可自行登錄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anning.hainan.gov.cn下載附件,也可到報名現場領表)。
2.報名時須攜帶本人3張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自行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學位證書、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表,各類項目報考人員需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共青團萬寧市委提供的報考證明,同時提供繼續在我市基層單位服務3年承諾書。報名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
3.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填報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4.聯系電話:0898-62232689。
四、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名單。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1.面試方式
根據招聘崗位及報考人員的資格,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綜合分析、適應崗位能力、人際關系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命題和評分由市招聘領導小組委托省內有資質的部門專家進行命題及評分。
2.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按60分劃定,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不給予聘用。面試最后一名入圍人員成績相同的,加一輪筆試,取高分者。
3.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待定。
面試地點:待定。
六、體檢和政審
1.體檢。對面試合格入圍人員進行體檢,根據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統一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政審。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在服務單位工作表現、計劃生育、遵紀守法、人事檔案等情況。
七、選擇崗位
體檢和政審合格的入圍人員進行選擇崗位,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崗位。
八、有關說明
對因體檢、政審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空缺崗位的,可從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九、聘用及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體檢和政審合格的人員選擇單位及崗位后作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正式聘用。
(一)報考人員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人事、編制等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辦理相關聘用人事手續,納入編制管理。
(二)報考人員聘用后,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單位機構性質,由市財政部門按財政預算納入核撥,不沖減用人單位人員原工資及經費。
(三)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期為3年,在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服務期滿后可根據工作需要,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方可調動。
十、工作紀律和要求
(一)招聘工作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須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回避,同時嚴守工作紀律,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紕漏。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
(三)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定,嚴禁作弊,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5年之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所有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1.萬寧市考核招聘“三項目”人員安排在我市鎮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表
萬寧市公開招聘“三項目”人員安排在我市鎮事業
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