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事業編制人員招聘公告
來源:海曙區人民政府
2020-11-05 16:15:21
2020年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基層站所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基層站所為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下屬的公益一類全額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協助調處海曙區內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舉報和投訴,配合開展社會維穩、糾紛排查化解、生態環境決策咨詢和生態環境政策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寧波大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備注: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止,逾期無效。
2.報名所需資料:《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戶口簿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
3.報名地址: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會議室(寧波市海曙區白云街道藍天路201號麗園尚都A2座6樓會議室)
4.資格初審:報名現場同步進行資格初審,招錄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后,將現場告知應聘人員資格初審結果。
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 3:1 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現場領取準考證
時間: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止。
地點: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會議室(寧波市海曙區白云街道藍天路201號麗園尚都A2座6樓會議室)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面試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和甬行碼綠碼,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并且憑身份證、準考證和甬行碼綠碼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寫作,滿分為100分,合格6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戶口簿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情況出現面試名額空缺時,根據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不替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錄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網站查看。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7145380
監督電話:0574-87125251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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