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遂寧法院系統招聘聘用制書記員7人公告
遂寧法院系統2020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遂寧法院系統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詳見《2020年遂寧法院系統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2)。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所需“學歷”層次對應的專業;
3.年齡為18-35周歲;
4.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表》中各招聘職位設置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4.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的情形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遂寧市河東新區云竹路2號),聯系電話:0825-6183012。
3.報名方式及報名資料: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本人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學信網學歷信息驗證報告復印件一份。報名者如實、準確填寫《2020年遂寧法院系統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及審查表》,提交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2張。
4.資格審查:現場對報考者報名資料進行審核。
5.發放準考證: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現場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者在考試當天持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考試當天相關證件不符合要求,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6.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
(一)筆試
筆試成績100分,筆試成績=崗位能力水平測試成績×50%+速錄技能(計算機操作)測試成績×50%。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含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免筆試,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
1.筆試時間。2020年11月21日(崗位能力水平測試結束后進行速錄技能測試和計算機操作測試)。
2.排名。筆試成績以崗位能力水平測試、速錄技能測試(計算機操作)原始成績之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者,并列排名。
3.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者,進入面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4.進入面試比例。進入面試人員以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2:1的比例確定,由中院政治部電話通知,未通知則為未進入面試。
(二)面試
進入面試者,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不繳納面試考務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候考。未按規定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本次面試不再遞補。
五、公布考試總成績
面試后,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按規定比例折合計算考試總成績及名次,在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名次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崗位能力水平測試、速錄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崗位能力水平測試、速錄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相同的,以崗位能力水平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根據招聘職位及名額,按照報考者名次,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個人承擔。
用人單位或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對象范圍。具體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政治部負責。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意,可在報考同一職位、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及名次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對外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職位、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專業、考試成績(含崗位能力水平測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和總成績)、總成績名次,并公布相關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限不得低于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八、聘用
經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通知報到,簽訂合同并上崗試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優先轉聘為法官助理(聘用),待遇從優,具體可電話咨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按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在職人員需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處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825-8093844。
十、特別提示
1.最近14天去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者考試期間有隔離觀察需要的,不得前往考點。保持身體健康,配合考點防疫檢查,并從入場到離場全過程正確佩戴口罩。凡未通過防疫檢查的,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2.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http://www.snfy.gov.cn)公告欄及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請報考者隨時保持關注。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3.請報考者確保在《報名及審查表》中預留的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本公告由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25-6804170
監督電話:0825-8093844
附件1:2020年遂寧法院系統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及審查表.docx
附件2:2020年遂寧法院系統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職位表.docx
四川省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