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鎮海區九龍湖鎮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鎮海區人民政府
2020-11-02 10:19:13
寧波市鎮海區九龍湖鎮面向寧波大市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鎮海區九龍湖鎮擬面向寧波大市范圍內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需求表
二、選調范圍
寧波市大市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團隊意識強,身體健康。
(2)取得事業身份以來,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及其他要求。以上任職、工作時間、工作經歷計算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試用期未滿或調動到現工作單位未滿1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11月9日17時止。
2、報名資料:報名者需完整填寫《寧波市鎮海區九龍湖鎮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在港、澳、臺及國外就讀或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學習所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現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結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證明及其他能證明本人編制情況、工作業績的相關資料。
3、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將上述報名資料的掃描件或清晰拍照圖以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彩照,制作成一份PDF或WORD文件,以“報考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姓名”命名郵件主題,于報名截止日前發送到郵箱jlhzzrs@163.com。報考者報名時間以具體收到郵件時間為準,我單位將安排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初審結果,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進行通知,初審通過的人員,收到通知后攜帶上述報名資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于指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
報名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及填寫的有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或未如實填寫有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根據報名情況,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進入面試環節。經審查不符合選調范圍及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重點了解應試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60分,不合格者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成績合格者,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2020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具體辦法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對象須在接到考察預告10日內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考察的證明,如未能出具視為主動放棄。
體檢、考察期間如有入圍人員放棄資格或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是否按順序遞補由九龍湖鎮黨委研究決定。
(五)調動
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報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在商調函發出30日內仍未辦妥調動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是否按選調人員成績作相應遞補由九龍湖鎮黨委研究決定。
五、其它事項
(一)選調期間報名人員一切費用自理。
(二)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報名人員應提前與所在工作單位做好溝通匯報工作。
(四)如無合適人選,經九龍湖鎮黨委研究,并報區編委辦、區人社局同意,可酌情核減或取消選調指標數。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4-86534177 ;
聯系人:童老師,鄔老師;
電子郵箱:jlhzzrs@163.com;
聯系地址:寧波市鎮海區九龍湖鎮政府324辦公室。
寧波市鎮海區九龍湖鎮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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