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衡山縣農業農村局招聘動物防疫專員11人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有效緩解基層動物防疫力量嚴重不足的矛盾,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體系,提升獸醫公共服務質量,現根據工作需要,經局黨委研究決定,現面向全縣公開招聘11名動物防疫專員。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三)堅持擇優選調。
二、選調條件
(一)限衡山縣本地戶口報考;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能勝任動物防疫等工作;
(三)動物防疫專員主要招募對象(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即可):
⒈畜牧獸醫科研教學單位一線獸醫服務人員;
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從業3年以上的養殖、屠宰、獸藥、飼料、診療企業獸醫技術骨干;
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執業獸醫、鄉村獸醫;
4.在基層畜牧獸醫機構或鄉鎮政府服務、群眾反映良好的動物防疫人員;
5.全日制高校畜牧獸醫專業,立志服務基層的優秀應屆畢業生。
三、崗位職責
(一)為縣域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
(二)為畜禽養殖場戶提供動物防疫技術幫扶;
(三)與鄉村獸醫、獸醫社會化服務人員結對開展技術服務,增強動物鄉村獸醫、獸醫社會化服務人員專業技能和實操水平;
(四)為縣鄉畜牧獸醫工作提供指定的專業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數據統計、報表上報等工作)。
四、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動物防疫專員服務期限按年度實施,服務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服務期滿,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和安排,決定是否繼續聘用。
(二)待遇。每月固定工資3200元/月。工資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的方式管理,每月發放基本工資2700元,崗位績效工資500元(根據用工單位崗位職責考核情況按季度發放),用人單位根據政策為聘用人員繳納社保、醫保、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聘用人員交通、食宿自理。
五、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日—11月8日17:30時止,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縣農業農村局人事股(人民西路223號202室)
聯系人:宋志偉(18890256677)汪榮偉(13397673916)
(一)本次招聘采用個人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于規定時間內到衡山縣黨政門戶網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信息并現場交驗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原件并上交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張。
(二)有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需現場上交工作簡歷及原工作單位出具的介紹證明;有相關職業技能證書的,需現場交驗證書原件,上交證書復印件。
(三)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以及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綜合測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業務能力測試,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含實踐操作)。根據筆試成績排名確定面試人選。主要測試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辦公軟件操作、解決實際問題等基本素質和能力,總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
(五)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報名資格條件等情況。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通過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及試用崗位,報局黨委審核同意。公示期五個工作日。
(七)試用期。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安排到聘用崗位試用一個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已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試且擬錄用的人員。
3.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按照要求報考,服從招聘工作統一組織,不得弄虛作假。
(二)參與招聘組織實施的工作人員要嚴守人事工作紀律,按招聘方案開展工作。
(三)衡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監督電話:16673464488。
衡山縣農業農村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