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賀蘭縣人民政府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20人公告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寧政發[2015]66號)精神,為深入推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緩解消防救援隊伍人員配備不足的問題,進一步提升社會火災防控和滅火救援的能力和水平,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補充20名政府專職消防員。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原則。
2.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3.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綜合考評、比選擇優,人崗動態匹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為記錄;
2.愛崗敬業、工作踏實、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消防事業,有吃苦奉獻精神,自愿從事消防滅火救援和社會搶險救災工作;
3.能適應軍事化管理,具有聽從指揮、服從管理、令行禁止的軍人意識;
4.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寧夏戶籍,年齡在18-30周歲之間(1990年10月1日--2002年10月1日出生),(持有B2及以上駕照、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部門工作經歷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身心健康;
5.身體條件達到《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滿足體能測試要求。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址為:賀蘭縣朔方北街和平家苑北側,賀蘭縣消防救援大隊意湖站院內(寧夏天馬熱力有限公司南側50米)。
聯系人:錢偉剛 滕翔宇
聯系電話:0951-8065119 13209595838 18995247508
2.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9日(正常工作日內),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戶口簿第一頁和本人頁)、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駕駛證、烹飪技術資格證、退伍證等,原件用于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返還考生),自行打印填寫《賀蘭縣政府專職消防員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1)一式兩份,近期免冠紅底兩寸彩色照片1張。
(二)組織考試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1500米、100米沖刺跑、屈腿仰臥起坐、俯臥撐。3項及以上達到合格標準者,方可參加筆試。
為保證體能測試安全順利,患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劇烈運動疾病人員,不得參加體能測試,若刻意隱瞞病情,導致體能測試過程中出現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負。
2.筆試
體能測試全部項目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以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公文寫作、消防基礎知識為主要內容,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加分:烈士,因公犧牲消防員的配偶、子女加10分;退伍軍人、退役消防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持有烹飪技術資格證和持有正式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B2型及以上的報考人員、四項體能測試成績全部達到優秀的報考人員,總成績加5分。同一應聘者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
3.面試
面試人數按照擬招聘人員總數1:2確定,達不到面試比例的,由主管部門研究是否降低比例。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與崗位相適應的工作綜合素質等,面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線者,取消招聘資格。
4.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50%+面試成績×50%。根據考試總成績,由招聘單位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筆試成績出現相同的,由招聘單位通過一定方式組織加試。
(三)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從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對擬聘人員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期滿無異議者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人員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政府專職消防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政府專職消防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工資待遇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預備消防士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不低于4500元/月),并依據用人單位績效考核和崗位等級進行浮動。
五、聘用期限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執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
六、合同解除
賀蘭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政府專職消防員的日常管理與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七、管理使用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內務條令》、《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內務條令》、《消防救援隊伍安全管理規定(試行)》等相關規定對政府專職消防員進行管理。
2.政府專職消防員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時制,24小時值班備勤,每周輪休1次,每次2天。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政府專職消防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公休假。因重大節日安保工作或者戰備執勤需要時,停止一切休假與輪休。
3.政府專職消防員在服務期間,賀蘭縣消防救援大隊可根據需求進行崗位調整。
監督電話:0951-5698097
附件:
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