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豐臺區南苑街道招錄社區工作者15人公告
來源: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政府網
2020-10-27 14:44:17
北京市豐臺區南苑街道2020年招錄社區工作者公告
為適應豐臺區南苑街道社會建設發展需要,進一步充實基層社區工作者隊伍。南苑街道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面向黨員招錄9人;
面向居民群眾招錄6人。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政治素質高,品行端正,形象儀表端莊,熱心投身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有良好的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強,能熟練操作計算機,熟練掌握日常辦公軟件的使用;
2.身心健康,達到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合格條件;
3.具有北京市城鎮居民戶口,本街道轄區居民。報考人員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能夠調轉檔案關系、組織人事關系;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9年10月26日(含)至2002年10月26日之間出生)。持有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政治面貌黨員的報考年齡適當放寬至45周歲以下(即1974年10月26日(含)之后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6.面向黨員專項招錄崗位,報考人員應當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具有以下任一情況的不在報名范圍:
(1)凡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期間或刑滿釋放(或緩刑期滿)的;
(2)因涉黃、涉賭、涉毒受到行政處罰的,被認定為涉黑涉惡、“村霸”等人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4)因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等行為被有關部門查處且尚未整改的;
(5)因違法信訪、組織或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被有關部門處理的;
(6)有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7)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超過所受紀律處分有關任職限制期限的,近三年內被責令辭職或者免職的,任期內被評定過不合格黨員或者連續兩次民主評議為不稱職的;
(8)喪失行為能力,不能正常履職等其它情形。
三、報考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6日(周一)-30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原則上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南苑街道辦事處(地址:南苑西路5號南苑公園西門北側)信訪接待窗口。
4.報名所需資料:報名時須持本人的下列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現場無法復印),資料應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1)填報完整的《南苑街道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社區工作者報名表》(現場填寫);
(2)身份證復印件(需正、反面在同一張A4紙上);
(3)戶口本復印件(需首頁、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非轄區戶籍的需持社區開具的居住證明;
(4)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即: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后請寫名字);
(6)政治面貌為黨員的,應持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信;
(7)個人簡歷;獲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考生,需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其他可以證明上述證件的相關材料。
(二)考試安排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形式,待報名結束后,資格審查通過者,將統一電話告知筆試和面試時間。
1.公共科目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11月7日,以電話通知為準(具體地點視人員報名情況進行安排);
(2)筆試內容為社區工作相關知識、時事政治、公文寫作等;題型為客觀題及主觀題;
(3)筆試時間90分鐘,分數滿分為100分,按照5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將在豐臺區南苑街道各社區公告欄中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11月上旬,以電話通知為準(具體地點視人員報名情況進行安排);
(2)面試人員數量: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職位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不足比例的按實數進入;
(3)面試內容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素質等;
(4)面試分數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
(5)每個職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三)政審和體檢
符合錄用條件人員,由南苑街道組織政審和體檢,體檢費自理。
(四)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南苑街道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錄用及待遇
擬錄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根據各招聘單位要求進行崗前培訓和工作崗位分配,所有被錄用人員須服從組織分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工資待遇和簽訂用人協議等事項由南苑街道辦事處按照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并負責解釋。
五、特別提示
1.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以及面試、體檢和考察中有作弊行為的,將取消資格。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報考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有效,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5.本招錄工作最終解釋權歸南苑街道所有。
咨詢電話:67993966、67984757
北京市豐臺區南苑街道辦事處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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