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荔灣區海龍街招聘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荔灣區人民政府
2020-10-27 08:54:36
荔灣區海龍街公開招聘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海龍街社區服務中心隊伍,根據相關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海龍街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或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二)男女不限,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精神,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精神;有一定的獨立工作能力和接待群眾能力,善于溝通,能耐心細致對待辦事群眾。
(四)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溝通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能熟練使用office或wps等辦公軟件,普通話、粵語流利,有文書工作經驗優先。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加邪教組織經歷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同等條件下,退役軍人優先。
三、工資福利
按海龍街合同制工作人員規定待遇執行。
四、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發布公告
2020年10月26日起,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方式:
網絡報名:報考人員需將《海龍街招聘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和相關報名材料的掃描件或者照片發到海龍街組織辦郵箱lwhlzzb@163.com。
現場報名:海龍街道辦事處(荔灣區龍溪大道288號309室,聯系人:何先生,020-81522426)
3、報名材料: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海龍街招聘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工作證或失業證等有關證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張。
網絡報名提供掃描件或者照片。現場報名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并交復印件存檔備查。
4、報名要求: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5、資格審核:報名及資格初審由海龍街組織辦組織實施,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將電話通知參加相關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6、開考比例: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達到1:2以上才可以開考,在第二次延期公告后報考人員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在實有報名人數基礎上開考,如人數未達到招聘崗位人數的則按實際情況對應崗位招錄。
(三)考試
考試分面試和機試二部分,考試時間和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四)成績構成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占50%、機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機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于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向社會發布公告。
(五)體檢
1、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進入體檢環節。
2、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3、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的,將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經擬聘用人選名單通過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并報相關部門備案;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項說明
1、機試和面試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攝影器材等不得帶入考試室,并在進入考試室前統一交監考老師處。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時間提供相關證件、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本次考試報名、機試和面試均為免費,體檢費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龍街組織辦負責解釋(電話:81522426);海龍街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電話:814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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