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機關幼兒園招聘教師3人公告
來源:寧波市人力社保局
2020-10-22 09:03:27
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決定下屬寧波市市級機關第一幼兒園、寧波市市級機關第二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幼兒教師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3所幼兒園,即寧波市市級機關第一幼兒園、寧波市市級機關第二幼兒園、寧波市東部新城中心幼兒園(本次不招聘),共有8 個園區。機關幼兒園為公益二類財政部分補助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為適齡兒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務,重點保障寧波市機關工作人員子女入托。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專業技術測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注:歷屆生學歷證書、教師資格、有關榮譽稱號的取得和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應聘人員屬于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就業推薦表或學生證報名,且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屬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也可等同于國內2021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以所學課程名稱為依據。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應聘幼兒教師(一)崗位的人員于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 10 月 29 日下午16:00,下載并填好《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表》(詳見附件1),連同本人簡歷、近期免冠1寸照片電子版以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國外港澳留學回國境人員也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至指定報名郵箱405669625@qq.com。
①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招聘單位將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應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審查初審的,向應聘者說明(或郵件回復)理由。
②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③資格初審通過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三天內在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布,同時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者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④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攜帶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相關獲獎證書(屬于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學校推薦表或就業協議報名;屬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人員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和課程成績單)。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者領取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
⑤報名咨詢聯系人:胡老師,電話0574- 87268500,地址:寧波市市級機關第一幼兒園(寧波市海曙區長春路96號)。
2.應聘幼兒教師(二)崗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2020年10月27日9時—10月29日16時,登錄寧波人才網(http://new.nbrc.com.cn/),在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不如實填寫的,取消報名資格),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①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10月30日9時—11月3日16時,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再對報考人員開放。應聘人員提供個人信息應該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審核期間系統不對考生開放。
②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0年11月4日9時—11月4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
③繳費確認
時間:2020年11月5日9時—11月9日16時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網上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④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下載打印具體時間將在寧波市人才網另行公告,請予關注。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招考”欄目中的“報名入口”,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錄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⑤本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報名咨詢聯系人:丁老師,電話:0574-87368331,地址:寧波市市級機關第二幼兒園(寧波市海曙區蒼水街172號)。
(二)考試
1. 應聘幼兒教師(一)崗位的分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
(1)初試
初試采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問題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專業理論等綜合素養,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
初試分數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進入復試環節。初試成績和進入復試環節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和地點屆時將在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布,并由招聘幼兒園電話通知。
(2)復試
復試為專業技能測試,考核內容主要為幼兒教育業務能力考核,包括基礎業務技能測試和試講兩項內容,基礎業務技能測試占50%,試講占50%,總分為100分,復試時間、地點、考試內容及具體要求等詳見《復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參加測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因放棄而空缺的專業技術測試入圍名額不再遞補。
(3)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初試成績的40%和復試成績60%之和,滿分100分。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人員,按復試成績排序。復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布。
2.應聘幼兒教師(二)崗位的采取筆試和專業技術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時間定于2020年11月28日上午9時至11時,筆試地點和具體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專業技術測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筆試成績和進入專業技術測試人員名單以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將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布。進入專業技術測試人員按照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
專業技術測試前,招聘單位將利用半天時間對進入專業技術測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攜帶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屬于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學校推薦表或就業協議報名;屬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人員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和課程成績單)。
(3)專業技術測試
專業技術測試包括基礎業務技能測試和試講兩項內容,各占50%,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專業技術測試的時間、地點、考試內容及具體要求等詳見《專業技術測試通知》。參加測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因放棄空缺的專業技術測試入圍名額不再遞補。
(4)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專業技術測試成績60%之和,滿分100分。在專業技術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專業技術測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專業技術測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并同時參照《浙江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浙衛發〔1999〕405號)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幼兒教師(一)崗位在進入復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幼兒教師(二)崗位在專業技術測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本次招聘擬錄用人員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由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安排用人單位,不服從安排的,取消錄用資格。空缺名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錄用人員屬于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擬錄用人員屬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述人員到時未取得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屬于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或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聘任上崗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被錄用后須在錄用起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 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5303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人事處;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http://jgswj.ningbo.gov.cn)。
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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