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赤峰翁牛特旗選聘事業編制人員5人簡章
翁牛特旗公開選聘優秀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為事業編制人員簡章
按照《關于印發〈赤峰市選聘優秀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為事業編制人員工作辦法(試行)〉的通知》(赤組通字〔2020〕3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選聘優秀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為事業編制人員。
一、選聘對象和名額
(一)選聘對象
翁牛特旗現任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二)選聘名額
選聘蘇木鄉鎮街道事業編制人員5人。本次選聘不設開考比例。
二、選聘條件
(一)選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截止選聘簡章發布之日,任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至少滿5年,工作實績突出,且一貫表現優秀;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男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近五年內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被判處刑罰或刑滿釋放(或緩刑期滿)的;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
4.正在接受紀委監委、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處理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選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10月21日至10月25日
2.報名地點:各蘇木鄉鎮街道黨建辦公室
3.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4.參加選聘人員到所在蘇木鄉鎮街道黨建辦填報《報名表》(報名表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網下載,網址為http://www.wnt.gov.cn/),認真核對所填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將《報名表》一式四份,提交黨建辦。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修改。
5.參加選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6.參加選聘人員應認真閱讀《翁牛特旗選聘優秀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為事業編制人員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選聘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的,取消其選聘資格。任何階段發現有不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一律取消其選聘資格。
(二)資格審核
1.初審。由各蘇木鄉鎮街道按照選聘條件、工作實績等相關要求,對參加選聘人員進行初審,研究確定擬選聘推薦人員名單,并將相關材料提交至旗委組織部。
2.復審。旗委組織部對蘇木鄉鎮確定的擬選聘推薦人員名單進行復審,對復審合格的制發面試準考證。
(三)考試
本次考試只進行面試,面試考務工作由旗委組織部、旗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時間為8分鐘。
2.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為準。
3.參加選聘人員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和面試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面試。
4.參加選聘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面試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在候考期間核驗身份并抽簽確定參加面試順序。未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面試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5.參加選聘的面試人員可選擇漢語或蒙語作答,但只能選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對不按照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總成績計算及公布
總成績=面試成績+政策加分+獎勵加分
1.面試成績按照考官評分的算術平均分計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政策加分:對選聘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人員享受1.25分的政策加分。
3.符合以下條件的予以獎勵加分:本人在任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期間,嘎查村(社區)集體或本人獲得旗委、旗政府表彰的加1分,獲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獲得自治區黨委、政府表彰的加3分,獲得國家級表彰的加4分。
以上獎勵加分僅限黨委、政府給予的表彰,所屬部門給予的表彰不納入加分范圍。同一表彰類型獎勵加分不累加,按最高一級獎勵加分計入總成績,不同表彰類型獎勵加分可累加。符合條件的,本人需在報名時同時提供證書、文件等佐證材料。
4.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網、翁旗龍鄉黨建公眾號一并公布面試成績、政策加分、獎勵加分及總成績。
5.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選聘計劃1:3的比例差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一并列入。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修訂要求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
2.考察。考察工作將另行制定具體方案,由旗委組織部會同蘇木鄉鎮街道黨(工)委共同成立考察組,深入到考察對象所在嘎查村(社區)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實績等情況,及在脫貧攻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實際表現,并征求旗紀委監委、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等有關部門意見。
(七)確定擬選聘人選及公示
考察結束后,提交旗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擬選聘人選,并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網、翁旗龍鄉黨建公眾號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監督舉報電話:0476—6360190)
四、聘任與管理
用人單位與選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協議、嘎查村(社區)換屆落選辭職協議。
1.選聘人員錄用后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合格的,辦理列編注冊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選聘人員依法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按有關規定執行。
3.為確保人員隊伍穩定,選聘人員需在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崗位繼續工作5年(含試用期)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不得向上級機關借調或調動(蘇木鄉鎮換屆“三類”人員進班子的不在此列)。如出現借調或調動情況,查實后責成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業人員身份,同時報旗人社局備案,并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4.選聘人員在2021年嘎查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中未實現嘎查村書記、主任“一肩挑”的,將取消其事業人員身份,由用人單位履行解聘手續,報旗人社局備案。
五、其他事項
本簡章由翁牛特旗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476—636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