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醴陵市直事業單位選調26人公告
為優化市直事業單位干部隊伍人員結構,充實配強人員力量,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株組〔2016〕96號)文件精神,結合市直事業單位編制空缺和工作需要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醴陵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6名。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職位及計劃
面向醴陵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選調工作人員26名(詳見附件1)。
三、選調資格和條件
(一)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質好,忠誠、干凈、擔當,品行端正,作風嚴謹,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表現突出;
3.為醴陵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且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1年及以上;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對年齡有其他要求的,依此類推。報名年齡界定以本人檔案年齡為準;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5.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未作出處理的;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錄聘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門同意的;
7.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選調崗位;
9.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22日至23日,26日至2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市人社局502辦公室(醴陵市解放路東段勞動大廈)。
(三)報名資料和資格審查要求:
1.報考人員如實填寫《醴陵市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工作經歷證明按足年足月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1日(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并經主管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和蓋章(附件3);
3.有效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本次選調考試專業目錄參考《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四)其他說明:
1.考生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考生對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考試及選調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叢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考生須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責任自負;
3.疫情防控期間,請考生自覺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嚴格服從選調考試現場防疫要求。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二)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總時長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考察考生文字綜合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崗位選調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人社局審批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選調計劃。
(三)面試: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10分鐘,主要考察考生履職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作精神等。
(四)成績合成及排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凡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進入考察環節。
(五)準考證領取、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六、考察
根據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人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考察不合格者,按報考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共一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調人選。將擬選調對象名單在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對有實名舉報且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查實,經組織人社部門審定,存在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擬調資格,該崗位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后的選調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人員的崗位聘用等級,根據選調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崗位競聘方案確定,依據有關程序報人社部門審核批準。
九、紀律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選調咨詢及監督電話
醴陵市人社局 0731—23309392 0731-23240958
醴陵市人社局紀檢監察室 0731-23726211
本次選調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
2020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一覽表.xlsx
2020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樣稿).docx
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