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事業單位招聘58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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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19號)、《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桂人社發〔2017〕6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新機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更正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一步助推脫貧攻堅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6號)等精神,為適應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2020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考試招聘工作人員58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與報考崗位一致的資格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0月19日-2002年10月19日期間出生)。對因工作需要放寬報考年齡的崗位,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年齡可適當放寬。放寬年齡的具體崗位詳見《2020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表》(附件1);
(七)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的,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的人員報考的,其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廣西區范圍;獲得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的人員報考的,其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欽州市范圍。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編在職人員(含試用期內人員);
2.現役軍人;
3.2020年10月19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讀普通高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因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理,且未滿處理期的人員;
6.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試用期內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公務員;被辭聘未滿5年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被各有關機關列為失信人員,且還在記錄期內的;
8.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9.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10.按《關于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桂高法會〔2018〕13號)文件規定,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被執行人;
11.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九)其他說明
1.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
2.本次招聘若無特別標注,則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20年10月19日前(含19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務年限、處分年限等所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20年10月19 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當時不能提供證件的,經與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階段提供,但證件的生效日期必須在2020年10月19日之前。
3.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脫產、自學考試、函授、成人教育等)的畢業生于2020年10月19 日前取得畢業證,符合崗位的可以報考。
全日制或者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4.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分別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定向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的,須為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2018、2019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在國家、自治區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與國(境)內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應屆或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視同為高校畢業生參加應聘。
(2)定向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的,須為靈山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畢業生。
(3)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崗位的,須為2020年10月19日前退役且為靈山籍的退役士兵身份的人員。
(4)定向招聘優秀村“兩委”成員崗位的,須在靈山縣連續擔任村“兩委”成員滿3年且在崗。需由個人向所在鄉鎮黨委提出報名申請,經鄉鎮黨委審核推薦、縣級黨委組織部資格預審合格后,方可在網上報名。
(5)報考基層衛生免筆試需面試崗位的,須為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或通過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人員或通過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職稱及以上的人員。
當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超過36人的,需要通過筆試確定面試入圍人選(以下稱為∶基層衛生免筆試加試類崗位)。
二、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網上查詢筆試成績。報考人員統一登錄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
報名前,報考人員須對照《2020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表》(附件1)條件相符的崗位進行填報。
報考者請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操作說明(附件2),填寫個人相關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報名信息確認后將無法進行任何修改。
報考者要誠信報考,提交的所有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上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相關規定處理。
(二)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時間∶ 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4日23:00。
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與考生報名同步進行,在報名時間截止后一天內完成。
在網上資格審查期間,要求報考者誠信報考。報考者暫不須提供紙質報考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除定向招聘優秀村“兩委”成員崗位外)。
報考者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網上報名期間報考申請未確認提交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可以直接改報其他崗位。
資格審核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條件或不符合崗位條件仍報名的,在任何環節被審核發現的,都將取消聘用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考生繳費
考生繳費時間:2020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7:00。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網上繳交考試費,若未按期繳交考試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報考費標準∶按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繳交考試費100元(50元/科,共2科)。
當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超過36人,需要通過筆試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的崗位,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通知該崗位考生完成網上繳費手續。
(四)不達比例開考崗位處理
在筆試中,原則上,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的比例達到1∶3的崗位方能開考。對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繳費人數的比例不達1∶3的崗位,確因工作需要補缺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向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并報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方可開考。核減招聘人數開考的崗位和不予開考的崗位,將于11月18日前在欽州市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報考免筆試需面試類(除基層衛生免筆試加試崗位外)、免筆試和面試類崗位并符合相關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
(五)網上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1日9:00。
完成網上報名程序且成功報名的報考者,須自行從報名平臺下載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電子版(建議保存至個人電腦備用),并于規定時間內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打印內容應為報名系統自動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無效。
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是報考的重要憑證,準考證為報考者參加事業單位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報考者務必及時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時打印或保管不當等原因,造成無法提供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的,相關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考試
(一)筆試
1.本次筆試實施分類考試,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兩類,其中綜合應用能力(E類)細分6個小類別:中醫臨床、西醫臨床、藥劑、護理、醫學技術、公共衛生管理(崗位分類詳見附件3)。筆試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時間
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E類)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A類/E類)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筆試地點
考試的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有關要求
(1)筆試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題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放的資料。
(2)根據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試當天須現場查驗報考人員“廣西健康碼”為綠色且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參加考試; 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靈返靈人員須持有當地健康綠碼和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才能參加考試,境外來靈返靈人員如需報名須經過“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二)筆試總成績和照顧加分
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證、戶口簿上記載為準。照顧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三)筆試成績查詢
2020年12月上旬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四)面試
1.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根據筆試總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能確定為面試人選。
2.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崗位名額和筆試總成績情況,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報考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但經核準開考的崗位按實際比例確定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
報考免筆試類崗位(除基層衛生免筆試加試崗位外),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考生,均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名單于2020年12月下旬在欽州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隨面試公告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面試人選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方式及合格分數線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兩種,各招聘崗位所采取的面試方式詳見《2020年靈山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表》(附件1)。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分值滿分均為100分,60分為合格。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面試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崗位招聘名額與實際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均達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4.組織實施
2021年1月10日前,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桂人社發〔2012〕79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以面試公告為準。
(1)結構化面試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2)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在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在2020年12月21日前制訂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工作方案,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方能組織實施。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工作。
(3)實行驗證制度。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凡進入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人員須按規定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經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考場。因提供的證件與應試人員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資格,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4)實行嚴格監督制度。邀請紀檢監察對結構化面試及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全過程進行嚴格監督。
(5)成績公布。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結束后,書面公布當天全部考生的成績。
四、考核、體檢
(一)組織實施
考核、體檢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部署,具體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二)確定人選
1.需筆試和面試類崗位及基層衛生免筆試加試崗位∶按40%筆試總成績+60%面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總成績相同時,以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人選。
2.免筆試需面試類崗位∶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選;面試成績并列的人員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員,具體加試方案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制定并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3.免筆試和面試類崗位∶該崗位考核人選不受招聘名額與考生比例限制,多人具備同等條件報考同崗位的,通過考核擇優聘用。
確定的考核人選統一在欽州市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時,要采取多種形式,著重了解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應聘人員應按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供相關紙質材料,由招聘單位復查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經復查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考者的資格。
考核結束后要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組成員簽名,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考核分合格與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筆試和面試類崗位,考核辦法主要參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試點單位確認競聘資格過渡考試考核辦法》(桂衛辦〔2010〕59號)細化執行,考核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部署,具體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內容分為五個部分,總分值為100分,達到60分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應聘者思想政治現實表現情況;
(2)道德品質考核(10分)∶主要對應聘者職業道德、事業心、工作責任感、組織紀律和團結協作等方面進行考核;
(3)業務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應聘者對醫療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專業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等;
(4)工作實績考核(35分)∶主要考核應聘者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
(5)廉政紀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應聘者遵守廉潔從醫有關規定情況。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核結束后,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負。體檢工作按照桂人社規〔2019〕11號文件要求執行。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對經體檢醫院確定為懷孕的報考者,暫不安排體檢,待孕期結束后再及時組織進行體檢。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五、合并崗位的崗位選擇
報考合并崗位的人員在體檢、考核完成后進行崗位選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崗位。總成績相同時,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考生因懷孕未完成體檢的,一并進行崗位選擇。每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崗位選擇前放棄的,依次遞補,直至合格人員全部選擇完畢。崗位選擇后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崗位選擇時須執行任職回避規定。
六、公示、聘用管理
(一)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欽州市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報靈山縣人民政府審批,經批準聘用后,按有關程序辦理入編或報備案、定崗、工資等手續。聘用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確定人事關系,試用期按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員的服務年限要求∶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受聘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的人員,實行“定編定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機制進行管理,工作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崗位的人員,在招聘單位工作服務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成立組織機構,加強對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公正、按時完成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任務。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處理;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嚴肅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執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八、有關說明
(一)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欽州人才網和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名稱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0年版)》、《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00版)》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附件4)。
(三)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要求,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
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上述政策適用于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2018年、2019年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四)港澳臺居民應聘時按《關于做好臺灣居民在桂事業單位就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號)和《關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7〕25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港澳臺居民的報名情況,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應及時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結合線上線下等方式為其報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五)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18〕51號)文件規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六)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桂殘聯字〔2014〕44號)有關要求,鼓勵事業單位招聘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
(七)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志愿服務激勵辦法(試行)》有關要求,對于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民政等部門所屬,從事群眾工作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可將志愿服務情況納入考核內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
(八)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桂人社發〔2011〕155號、桂人社函〔2020〕23號等文件執行。
(九)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777-6886286、6519676
2.監督電話∶0777-6523994
本公告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3.2020年靈山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綜合應用能力筆試考試分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