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市畫院招聘書法專業人才2人公告
江蘇省宿遷市畫院公開招聘書法專業人才公告
為加強宿遷書法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宿遷書法事業發展,按照國家和省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經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宿人社事招〔2020〕001號),宿遷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所屬宿遷市畫院(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書法專業人才2名。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書法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0年宿遷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書法藝術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中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五)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0月15日至2002年11月10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其中:本人作品在中國書協主辦的單項展中獲等級獎的或在中國書法蘭亭獎中入展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在中國書法蘭亭獎、中國書協主辦的全國書法篆刻作品展覽中獲等級獎或在不設獎的全國書法篆刻作品展入展3種書體及以上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學歷可放寬至專科學歷(如遇在蘭亭獎、全國展、單項展中只設一種獎時,視同為等級獎);
(六)具有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資格;
(七)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9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備案后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9、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或有剽竊他人作品等不良記錄的;
10、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11、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展評積分、專業技能測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備案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發布
本公告由宿遷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制定并發布。公告發布網址:http://gdj.suqian.gov.cn/。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供鏈接服務。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5日—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末或節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選擇現場報名或郵寄資料報名。
(1)報名需提交材料:
①填寫并提交《宿遷市畫院公開招聘書法專業人才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②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三幅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書法作品(有本人署名或落款,確保為本人獨立創作),作品不低于4尺、不高于8尺,用于參加展覽評審。展覽評審結束后作品退還。
④證明專業學術成果及成就的相關職稱、資格證書、入展及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展照片,相關專業論文、專著等;
⑤近期二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5張(同版電子照片同時報送)。
(2)現場報名地點:江蘇省宿遷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人事處(江蘇省宿遷市世紀大道88號文化藝術中心312室)。
(3)郵寄資料報名地址:江蘇省宿遷市世紀大道88號文化藝術中心312室,江蘇省宿遷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人事處;郵編:223800;聯系電話:0527—84338601(報名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
(4)報名注意事項:
①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稿同時報送,將材料掃描件或照片電子稿發送至江蘇省宿遷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郵箱(sqwhj@126.com),郵件標題注明:姓名+宿遷市畫院招聘書法人才報名。
②報名人員要對報名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
③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人才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報名人員個人承擔。
④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相應核減直至取消人才招聘計劃。
3、資格初審:考生年齡、學歷、獲獎情況等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單位和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如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初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及時向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進行陳述、申辯,最遲不得超過11月11日16:00。
(三)展評積分
展評積分工作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實施。
1、展評。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行業內專家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的三幅參展作品進行展覽評審,展評實行無記名量化評分。量化評分采用百分制,具體規則見附件3。
2、積分。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根據報名者提供的材料,根據入展、獲獎、職稱、論文、專著等情況進行個人積分。個人積分規則見附件4。
3、排名成績合成。按照展評得分、個人積分6:4的權重計算排名成績,排名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計算公式為:排名成績=展評得分×60%+個人積分×40%。排名成績在原發布公告網站上公布。
(四)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實施。
1、人選確定。根據排名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計劃6倍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
2、測試時間地點。以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制作發放的《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為準。參加測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3、測試方式。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現場創作書法作品。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行業內專家對現場創作的作品進行無記名量化評分,具體規則見附件3。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須達到5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在原發布公告網站上公布。
專業技能測試所需的創作工具(筆墨硯紙等)由報考人員自行準備。
(五)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實施。
1、人選確定。按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展評積分排名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2、時間地點。以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發放的《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3、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權重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排名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20%。總成績在原發布公告網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實施。
1、人選確定。根據總成績,按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人選。如總成績相同,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人選;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以展評積分排名成績確定;仍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仍相同的,則另行加試面試確定。考察人選名單在原發布公告網站上公布。
2、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0年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的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七)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進入體檢。體檢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體檢合格者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按規定在原發布公告的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資格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三、聘后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
擬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在招聘單位服務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堅持招聘政策、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0527-84349623;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527-84359272。
五、本公告由宿遷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38601
附件3.宿遷市畫院公開招聘書法專業人才作品展評和專業技能測試評分細則.doc
宿遷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