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徐水區財政局招聘財政輔助人員10人公告
保定市徐水區財政局公開招聘財政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批準,委托勞務派遣機構,面向社會以勞務派遣方式公開招聘財政輔助人員。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數額和用工形式
本次公開招聘財政輔助人員10名,性別不限。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依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務派遣機構與財政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工資待遇
財政輔助人員工資待遇按照河北省2019年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以后隨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每人每月1900元,根據工作表現每人每月發放績效工資600元、工資補助200元。同時,按規定為財政輔助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個人應繳部分由勞務派遣機構代扣代繳。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勤奮好學、履職盡責、愛崗敬業;
(二)具有保定市轄區戶籍或生源地為保定市(含雄安新區);
(三)身體健康,形體端正,無紋身、無口吃、無色盲;
(四)年齡30歲以下(1990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以下專業:財務會計統計、會計學、財務會計、行政事業財務會計、企業財務會計、基建會計、會計電算化、商業財務會計、現代會計、會計與文秘、銀行會計、工程預決算會計、外貿與會計、財務管理、會計與營銷、財會、財務、稅收財會、財會審計、財務管理與審計、文秘與財務管理、財務與金融管理、財務會計與計算機應用、財經管理、財政學、財政稅收、稅務、農業財政、財政與法律、金融學、審計學、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教育、財政與金融。經濟學、經濟統計學、統計學、計劃統計、統計與概算、會計統計、經濟信息管理、經濟管理與計算機。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到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或正在接受紀委監委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黨籍或開除公職的;
4.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
5.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2020年9月22日---9月27日)
通過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和審查時間:2020年9月28日至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和審查地點:保定市徐水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徐水區振興東路31號)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打印學歷、學士證明一份;近期同版正面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4張。自行從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并填寫《保定市徐水區財政局公開招聘財政輔助人員報名表》一份。經專業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領取《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和初錄
1.考試時間:2020年10月11日
2.考試地點:保定市徐水區第二中學(徐水區振興中路4號)
3.報考人員憑《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河北健康碼”、《個人身體健康情況登記表及承諾書》(提前從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頁面下載并按規定時間填寫)參加考試,考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聘請異地專家命題或從國家、省級公開招聘人員筆試題庫調用,題型全部為客觀題,通過答題卡形式答題并通過機讀形式閱卷登統。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
4.考試成績于考試當天在筆試地點公示。
5.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與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四)組織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參加體檢。
(五)考察考核
通過查閱檔案、座談等方式,對擬招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參加體檢。
(六)公示
對擬聘人員在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三天。自公示開始至勞動合同簽訂之日,出現不合規定或自愿放棄造成名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參加體檢,但不再公示。
在確定體檢人員、末位考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或在體檢、考察考核、公示等環節遞補人員的考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優先確定或優先遞補的順序依次為:①全日制院校畢業學歷層次高的;②符合報考規定的學歷取得時間早的;③年齡小的。
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及其他通知事宜規定時限內,未按時到場的應聘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與本人確認核實。
六、其他事項
(一)簽訂合同
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能適應工作的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不能適應工作的不予聘用。
(二)解除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財政局退回勞務派遣機構,并由勞務派遣機構解除勞動合同。
1.不服從單位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2.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3.在聘期內違法違紀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未經單位批準,從事其他活動,影響正常工作的;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可解聘情形的。
七、紀律要求
(一)實行回避制度。在招聘過程中,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緣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親關系的人員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做到全程公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格招聘紀律。有下列情形的,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違法犯罪事實或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4.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5.違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聯系人:崔女士 聯系電話:13165591626
18331090318
保定市徐水區財政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