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日照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招聘169人簡章
2020年日照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規定,現將2020年日照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9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資格等條件;
(六)應聘護理、助產崗位的須具有護士執業資格證。根據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對凡符合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護士執業資格證書的,實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應聘人員須在報名之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八)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國家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報名、審核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0年9月28日9:00-9月30日17:00
查詢時間:2020年9月28日11:00-10月1日17:00
報名網站:日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sjkw.rizhao.gov.cn/)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上傳的照片應保證清晰可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0年9月28日11:00-10月1日17: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應聘人員須在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因提交資料不全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須在10月1日16:00前重新提報。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0年9月28日11:00-10月2日11: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20年10月14日9:00-10月17日9:3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2020年日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參加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初審通過后,于2020年10月1日17:00前將相應材料電子版以電子郵件附件形式發送至郵箱rzswjwrsk@rz.shandong.cn,郵件主題應統一為:“筆試費用減免+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并撥打0633-7960706電話進行確認,發送材料包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須發送“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須發送“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殘疾人須發送“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社保卡搭載的殘疾人證)”;本人身份證(正反兩面)。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招聘本、專科畢業生的,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研究生崗位的,經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后可按實有人數參加筆試、面試,根據考試考核情況確定是否聘用。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招聘單位主管機關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改報只進行一次。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各招聘單位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張(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需提供的相關材料有:
1.《2020年日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
3.應聘有執業(從業)資格、取得規培證或完成規培證明要求崗位的,需提供相關證書或合格證明;
4.應聘具有專業方向要求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專業研究方向證明,應由高校教務部門或研究生處(院)出具;國家統招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標明專業研究方向的,可作為專業研究方向證明;
5.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的,還需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留學回國人員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7.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0年9月28日為截止日期;
8.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內容按照招聘崗位分臨床醫學、中醫學、康復醫學、藥學、中藥學、護理學、醫學影像、醫學檢驗、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及公共基礎知識十類科目分別命題。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20年10月17日 (具體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合格人數為零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從事專業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職業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整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面試費按規定收取。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同一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筆試成績也相同,一并進入考察范圍。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并按招聘計劃等額進行考察、體檢。
招聘單位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或未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人員依次等額遞補。確因工作需要擴大考察范圍的,須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
五、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人員控制總量管理。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在職人員在辦理相關手續過程中如與原單位產生人事勞務糾紛,影響入職手續辦理的,后果自負。
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相關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認定和處理。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咨詢請與招聘單位直接聯系(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崗位匯總表》)
附件1.2020年日照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附件2.2020年日照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日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