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道縣人民法院選調公告
為貫徹落實全省基層人民法院一審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的工作要求,確保永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工作順利進行,解決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根據《公務員公開選調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選調實施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3〕14號)等文件規定,經院黨組研究決定并報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道縣縣委組織部批準同意,面向湖南省公務員系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人數
法官助理1名、網絡信息維護工作人員1名。各職位具體條件見選調職位表(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對象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與對象
在湖南省公務員系統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含試用期),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二)選調條件
1、選調對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高的業務水平,身體健康;
②具有公務員身份,并經公務員登記,在湖南省公務員系統工作二年以上(含試用期,時間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歷年公務員考核均稱職及以上等次;
③35歲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④報考法官助理職位人員,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⑤報考網絡信息維護工作人員,具備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管理等相關專業。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②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③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又未經組織認定的;
④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或在現單位任職未滿1年的;
⑤選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⑥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按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選調轉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9月21日—9月25日
2、報名地點:道縣人民法院政治部704辦公室;聯系電話:0746-5229396(政治部辦公室)、13874665931(李)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
4、報名材料:
(1)《道縣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正反兩面打印,須貼照片),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蓋;
(2)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當場審驗后返還本人);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張;
(4)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的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5)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崗位工作經歷證明(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任職文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如隱瞞或不如實報告不得參加選調條件而參加考試的,查實后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相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嚴肅追責。
(二)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公文寫作應用。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入圍名單和時間、地點將在道縣人民法院網站及公眾號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成績當場公布,全程由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綜合成績,合成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確定排名。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合格人員才能作為考察任用對象。體檢不合格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體檢,按綜合成績遞補對象進行體檢,最多遞補一次。
(五)考察
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由道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組織實施。
(六)研究決定
綜合考察對象的考試和考察情況,由道縣人民法院黨組集體研究確定擬任用人選。
(七)公示、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一)參加公開選調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開選調公務員相關規定、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及公告要求,主動接受監督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確保選調工作依法依紀、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實施。
(二)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確保報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報名信息填報、提供材料有誤影響選調結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凡弄虛作假和違紀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選調資格,并記入本人檔案。
(三)縣紀委駐道縣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對公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選調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道縣人民法院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中共道縣人民法院黨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