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招聘輔警60人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參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2020年公開招聘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為確保本次招聘的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具體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招聘崗位: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
(2)招聘人數:60名。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詳見《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2020年招聘輔警崗位需求表》(附件1),應聘人員只限報考一個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戶籍不限;民族不限;年齡在18周歲(含)至35周歲(含)之間(1984年9月16日至2002年9月15日期間出生);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無心臟病、高血壓、腎病等不適宜體力強度較大工作的疾病,無殘疾、無色盲、無重聽,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8;
(五)同一崗位同分條件下,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擁有類似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有吸毒史、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3500元(含按國家規定繳納的個人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4-10月按規定每月享受300元高溫補貼,350元/年人身意外險,試用期兩個月。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
有關考試時間根據新冠肺炎防疫防控工作要求擇期安排,考試時間相應順延。
(一)發布公告
在待君網(https://hn.daijun.com/)上發布招聘各環節公告。報考人員請持續關注待君網有關公告信息。
(二)報名事宜
1.報名時間
2020年9月15日9時起至9月18日17時。
2.報名流程
注冊報名、填寫并上傳報名所需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
3.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登錄“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2020年公開招聘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考務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報考后,應及時查看待君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報名系統網址如下: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267addWv7VP596lnBarKImJr0ber8Y9%2BQ2QOhXGBY0s
4.上傳報名資料。須將報名材料上傳至指定位置,所需報名材料如下:
(1)身份證國徽面、個人面;
(2)近期免冠彩色電子照片(照片不得留有多余邊角、不得上傳翻拍、掃描件、身份證等);
(3)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含集體戶口);
(4)畢業證書;
(5)學位證書(有則提供);
(6)個人信用報告;獲取方式如下:
①線上獲取:可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網站(http://www.pbccrc.org.cn/zxzx/index.shtml),點擊互聯網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臺,輸入有關個人信息,獲取個人信用報告。
如個人尚未辦理信用卡,則須在新用戶注冊界面,輸入有關個人信息,將有關“系統尚未收錄您的個人信息,無法進行注冊”的截圖至個人信用報告窗口處。
②線下獲取:以下網點僅供參考,可自行前往就近網點的人工窗口或自助查詢機進行辦理。
a.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口市濱海大道83號瓊泰大廈一樓),電話:0898-68562842/68562689。窗口人工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自助查詢機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7:15
b.海南銀行營業部(海口市海秀東路31號),電話:0898-66505600。自助查詢機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至周日9:00-17:00
c.海口農商銀行省府支行(海口市國興大道5號),電話:0898-66720513。自助查詢機開放時間:周一至周日8:00-17:30
如個人尚未辦理信用卡,則須上傳“尚未辦理信用卡”的有關證明至個人信用報告窗口處。
(7)如為退役軍人,須上傳退伍軍人證;
(8)如有輔警工作經驗的,須上傳相關部門開具的工作經歷蓋章證明。
5.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1)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0年9月18日12時前及時登錄網絡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報名系統將于2020年9月18日17時準時關閉,屆時將不得報名、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其他崗位。
(2)派出所治安和偵查類、派出所治安和文職類、技術保障類崗位輔警招聘人數與資格初審合格人數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根據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實際情況,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3)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筆試有關事項和打印準考證等有關事宜,屆時在待君網上公布。
6.報名相關要求
(1)報名須提醒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對照本人條件嚴格按照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進行報考,且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全程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在公開招聘任何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報考人員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或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7.報名系統咨詢電話:0898-65230708(咨詢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三)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2.筆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本次考試未指定任何教材用書。
3.筆試結束后,按對應崗位招聘人數1:3,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選(若筆試入圍末位出現同分數者,按同名次一并入圍資格復審)。
4.筆試時間、地點屆時在待君網上另行公告。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屆時在待君網上公布。
2.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網上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進入體能測評人員。
4.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審核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是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因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的項目和考核標準:
(1)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項 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2.體能測評項目中,10米×4往返跑測試最多不超過二次,1000米(800米)跑項目測試只測試一次,縱跳摸高測試最多不超過三次,測評結果得出后均不復測。
3.體能測評項目其中一項不達標,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4.體能測評不合格人員一律淘汰;體能測評合格者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人數等于或小于招聘人數,屆時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
5.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屆時在待君網上另行公告。
(六)面試
1.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
2.面試采取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錄用。
3.面試結束后,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按筆試綜合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按從高至低進行排名(若出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從高至低的順序確定;若再出現同分者,以體能測評男1000米,女800米成績較好者優先)。
4.面試時間、地點屆時在待君網上另行公告。
5.成績計算原則:
(1)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6.報考人員綜合總成績自招聘工作結束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出現崗位空缺,按照報考人員綜合總成績從高至低的順序依次補錄。
(七)體檢
1.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至低的順序,按照與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3.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在結果公布3日內申請復檢。體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由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組織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照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體檢、考察人員。考察合格的在待君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反映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核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屆時在待君網上公布。
公示期滿,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照勞動法規定試用期,試用期內接受崗前培訓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法律法規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未按規定要求報名、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請各位報考人員務必提高警惕,自覺主動配合做好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須佩戴口罩,配合測溫),如出現任何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個人行為,將由本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咨詢電話:
0898-65230708(咨詢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附件1:《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2020年招聘輔警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