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宿遷泗洪縣招聘公辦學校教師136人公告
泗洪縣2020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公告
根據泗洪縣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在編教師13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等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相關政策規定,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4.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兩年擇業期內(以畢業證落款時間算起至本公告報名結束之日止)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
(3)泗洪縣內各公辦學校現有在編教師;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5)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6)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7)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8)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8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9)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10)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洪政辦發〔2015〕97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1)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洪縣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開選崗和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泗洪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ihong.gov.cn/)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
報名工作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報名材料遞交、資格審核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現場進行。
報名時間:2020年9月13日9∶00—15日16∶00
報名地點:泗洪縣教育局(洪澤湖東大街9號)一樓服務大廳
報名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①信息填寫完整的《泗洪縣2020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報名表》(附件3)一式兩份,同時報名表上需粘貼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③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從學信網查詢并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教師資格證書(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證明或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附件4)),根據相關規定,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兩年擇業期內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在本次招聘中可實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考生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但須提供當地人社局勞動就業處開具就業創業證或近三個月未繳納社保證明;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學科學段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⑤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報考兩年及以上學校任教經歷崗位的,須提供《中小學校任教經歷證明》(附件5),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⑥本人2寸照片2張。上述①—⑤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審核的、不符合政策規定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審核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報名時收取筆試考務費100元/人。進入筆試的考生名單、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及地點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通知。逾期不領取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2.報名與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1)泗洪縣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核。考生凡弄虛作假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2)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其中02-05崗位如果未達到開考比例,按照實際報考人數直接組織考試,其他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補報名時間:2020年9月16日12∶00—16∶00。
(4)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考生現場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關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洪縣教育局組織,考試內容為報考本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本次考試實行全程封閉管理,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前,因各種原因(如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面試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洪縣教育局組織,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形式為演課。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五)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名單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體檢對象。體檢對象名單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泗洪縣人社局和泗洪縣教育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開選崗和公示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公開選崗定崗。公開選崗定崗辦法請見附件2。公開選崗定崗工作,由泗洪縣人社局和泗洪縣教育局,在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督下共同組織實施,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考生當場一次選定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
公開選崗定崗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開選崗定崗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按具體聘用單位)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在考察、體檢、公開選崗定崗、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如考察、體檢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考察、體檢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考察、體檢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理關系接轉手續,逾期不按要求辦理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進行審批。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試用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待遇。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動、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內,須服從泗洪縣教育局安排到鄉鎮學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在服務期內參加縣外招聘教師考試被錄用的將追究違約責任,并函告用人單位。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簡章發布。由縣人社局與縣教育局共同發布。
(二)考試組織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試由縣人社局與縣教育局共同組織,考試全程邀請縣紀委進行現場監督。
(三)責任分工。縣教育局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簡章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縣人社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按規定搭建統一的集中公開招聘平臺,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七、其他
本簡章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27—86239269、86243109;
監督電話:
泗洪縣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0527-89896819。
泗洪縣紀委派駐第十一紀檢組,0527-80791057。
附件2:泗洪縣2020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公開選崗辦法.doc
附件3:泗洪縣2020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報名表.doc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泗洪縣教育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