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赤峰翁牛特旗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人簡章
翁牛特旗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為全面落實《赤峰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赤公通〔2017〕128號),深入推進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隊伍正規化建設,經旗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名。其中:
1.男性為45名(蒙漢兼通25名)。
2.女性為12名(蒙漢兼通6名)。
3.不限性別3名(技術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現具有翁牛特旗戶籍;
3.男性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9月2日(含)之后、2002年9月2日(含)之前出生];
女性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9月2日(含)之后、2002年9月2日(含)之前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具體職位要求見《翁牛特旗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5.男性凈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性凈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
6.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相關崗位專業(詳見職位表),年齡條件為18至35周歲;持有醫師資格證的考生,年齡條件為18至40周歲;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紋身)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警務輔助人員體檢體能測試項目要求;
8.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 此次招聘的人員須服從用人單位統一調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納入機構編制部門實名制系統管理的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行政處罰的;
6.有較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8.曾在翁牛特旗從事輔警工作因違法、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辭職的;
9.本人、家庭成員及近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被判刑的,或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與黑惡勢力有聯系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及聘用等步驟進行,相關事宜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網通知公告欄(網址:http://www.wnt.gov.cn/)隨時發布。
(一)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地點為翁牛特旗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行政辦公區4號樓1樓東側大廳)。
2.報考者須攜帶《翁牛特旗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在旗人民政府官網招聘簡章中下載打印,據實填寫,到旗公安局一樓東側執法監督管理中心進行戶籍審核)、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個人征信報告(持本人身份證可在翁牛特旗立農銀行自行打印)。
3.戶籍及其他各項資格條件取得時間均截止到2020年9月1日。
(二)筆試
1.筆試日期為2020年9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需在9月5日上午8:30-12:00攜帶有效證件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2.筆試以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其中,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統一使用蒙文試卷并用蒙語作答,其余崗位應聘人員統一使用漢語試卷并用漢語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處理。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公安類院校、司法行政類院校畢業生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
4.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及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網公布。
(三)體能測試
1.所有參加筆試的考生需于2020年9月6日下午14:00到達烏丹一中運動場進行體能測試。
2.考生持筆試準考證及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參加體能測試。
3.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1000米跑 |
30周歲(含)以下 |
≤4′25″ |
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周歲(含)以下 |
31周歲(含)以上 |
|
800米跑 |
≤4′20″ |
≤4′30″ |
4.體能測試合格的進入面試環節,不合格或因懷孕、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試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
(四)面試
1.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名單中,根據招聘職位人數,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同一職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
2.參加面試的考生持準考證及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網另行通知。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所有崗位考生須用漢語作答,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50% + 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出現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另行加試確定。
(六)體檢
1.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及職位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并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
2.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進行。
3.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無殘疾、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
4.視力:單側裸眼視力在4.5以上;
5.涉毒檢測。
6.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取消應聘資格,并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七)考察及政審
警務輔助人員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并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對實名舉報反映影響聘用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取消應聘資格,所空缺崗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九)聘用要求及薪酬待遇
1.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由用人單位具體負責對聘用人員進行培訓。
3.聘用后如發現尚未被追究和正在被追究的違法違紀問題及其他不適合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要求的情形,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4.薪酬待遇:工資待遇按照翁牛特旗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有關標準執行。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如發現虛假信息的,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應密切關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官網上發布的各類通知,保持通信暢通,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參與各招聘環節,超過規定時間者,均視為自動放棄。
3.考生要妥善保管準考證,一旦丟失將無法進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等環節。
4.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476-6351008
13154842727
翁牛特旗公安局
翁牛特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