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荔灣區東沙街招聘街道環保員2人通告
來源:荔灣區人民政府
2020-09-03 08:38:01
荔灣區東沙街關于招聘街道環保員的通告
為加強我街環境保護監督檢查隊伍建設,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街道環保員。
一、招聘職位和名額
街道環保員2名。
二、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及區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開展環保公益活動,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2.組織管理轄區村、社、居環保聯絡員隊伍,落實環保監管網格化管理任務;
3.在上級環保部門統籌下,督促本轄區內排污者依法履行環境法律義務,建立污染源檔案,協助開展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對本轄區飲用水源、工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農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負責本轄區環境信訪投訴和群眾來訪的接待和糾紛的調解處理;
6.及時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及時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協助上級環保部門開展應急處置;
7.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上報區生態環境分局;
8.負責街道辦事處和區生態環境保護分局安排的其他環保工作等。
三、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基層環境保護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精神;
2.遵守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具備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知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4.有一定的語言表達、文字書寫、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環保專業技術職稱,或在基層環保部門、鎮(街)、企事業單位從事環保工作或應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發布公告
經街黨工委同意,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lw.gov.cn)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時間: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0日,每日9:00-11:30,14:00-17:00(節假日除外)。
2.地點:廣州市荔灣區東沙街道辦事處七樓712室(廣州市荔灣區東沙大道玉蘭路3號,聯系人:馮麗敏,聯系電話:81496046)。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學歷證、學位證、計生證明或生育證明、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及學位鑒定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張。
(三)招聘方式
采取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的方式進行招聘。
1.資料審查:報名和資格初審由街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并通知考生參加考試。經資格審查,符合崗位條件報名人數多于招聘崗位人數,方可進行考試;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人數,取消或減少該崗位的招聘數額或延長報名時間直至符合要求。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時間初步定于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時,具體事宜電話通知。主要內容為環境保護基礎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公共基礎知識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折算計入總成績。
3.面試:初步定于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30時。主要測試應聘者在溝通協調、舉止儀表、個性特征、口頭表達能力、專業知識、思想品德、工作態度、應變能力等方面對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折算計入總成績。
4.體檢:在指定醫院(廣州醫學院荔灣醫院、荔灣區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5.組織考察:體檢合格,確定為考察人選,街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考察。
(四)公示結果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lw.gov.cn)對外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選有異議,可以向廣州市荔灣區監察派出東沙街監察組邱偉倫反映,地址:廣州市荔灣區東沙大道玉蘭路3號708室,電話:020-81496020。廣州市荔灣區監察派出東沙街監察組將對反映人信息嚴格保密,按規定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認真調查處理,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人反饋。經調查反映問題確影響聘用的,將取消擬聘人員的聘用資格。
(五)公示期滿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經街黨工委會議研究批準后試用,簽訂勞動合同。
(六)若出現面談、體檢、組織考察不合格或取消、放棄等原因而不能應聘、錄用的,可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五、注意事項
1.筆試、面試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攝影器材等不得帶入考試室,手機等通訊器材須關閉,并在進入考試室前統一交監考員處。
2.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收取任何費用。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東沙街道辦事處
2020年9月2日
附件:荔灣區東沙街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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