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長泰縣選聘黨群工作者88人公告
來源:長泰政府網
2020-08-31 16:08:19
2020年長泰縣選聘黨群工作者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關于做好穩就業保就業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推進黨群工作者隊伍建設,充實基層治理工作力量。根據《中共漳州市委組織部關于加強黨群工作者隊伍建設進一步充實基層治理力量的通知》(漳委組通〔2020〕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選聘一批黨群工作者,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黨群工作者選聘工作以充實基層治理力量、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為目標,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選拔人才與儲備人才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聘計劃與報名條件
(一)選聘計劃
全縣計劃選聘黨群工作者88名,其中:行政村58名、社區26名、園區黨群活動服務中心4名(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無犯罪記錄,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能較熟練操作電腦;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4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間出生的);
4.截止報名時,具有長泰縣戶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為長泰縣戶籍的視同長泰縣戶籍);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熱心基層服務崗位,有志于從事基層黨建和服務群眾工作,有較強的吃苦精神。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人員;
6.黨紀、法律等其他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選聘程序
本次黨群工作者選聘實行公開報名、綜合比選方式進行,按照發布選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綜合比選、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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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時間:9月7日至9月11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
(1)巖溪鎮:長泰縣巖溪鎮人民政府1樓組織辦;聯系電話0596-8290412或18065619551。
?。?)長泰經濟開發區:長泰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3樓組織科;聯系電話0596-8367966。
(3)武安鎮:長泰縣武安鎮人民政府3樓組織辦;聯系電話0596-8321306。
(4)陳巷鎮:長泰縣陳巷鎮人民政府3樓組織辦;聯系電話 0596-8225979。
?。?)枋洋鎮:長泰縣枋洋鎮人民政府3樓組織辦;聯系電話0596-8255188。
(6)坂里鄉:長泰縣坂里鄉人民政府對面郵電局樓上坂里鄉組織辦;聯系電話18350675732。
?。?)銀塘辦事處:長泰縣古農農場場部前排2樓組織辦;聯系電話0596-8332927。
?。?)馬洋溪生態旅游區:長泰縣馬洋溪生態旅游區管委會4樓組織辦;聯系電話0596-7022992。
?。?)林墩辦事處:長泰經濟開發區林墩辦事處1樓組織辦;聯系電話18850235228。
3.報名要求:
?。?)本次選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需現場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退伍證等與報名條件相關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現場填寫《長泰縣黨群工作者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2份。
4.資格初審: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長泰縣黨群工作者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ǘ┚C合比選
1.各鄉鎮(場、區、辦事處)黨委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的綜合條件進行比選,并根據職位需求及報名情況,擇優選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入圍人員屆時以短信和電話通知。
2.同等條件下,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退役軍人、應屆高校畢業生等優先選聘。
(三)體檢
1.按擬選聘崗位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2.參加體檢人員須在規定時間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由各鄉鎮(場、區、辦事處)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
3.進入體檢人員因個人原因未按期參加體檢或其它原因無法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同體檢不合格,取消選聘資格。
4.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逾期不再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核
1.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統一進行考核,并對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2.在職應聘人員應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名、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選聘資格。
(五)聘用
1.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公示對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各鄉鎮(場、區、辦事處)以勞務派遣方式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納入合同管理。首輪勞動合同期為三年,最低服務期為兩年,試用期為三個月。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再擇優給予續簽。
2.黨群工作者簽訂合同后,由各鄉鎮(場、區、辦事處)統籌安排到村(社區、園區黨群活動服務中心)工作。如受聘的黨群工作者在接到聘用通知7日內未到鄉鎮(場、區、辦事處)辦理手續的,視同自動放棄選聘資格。
四、待遇保障
1.工資待遇。黨群工作者薪酬待遇(含“五險一金”個人繳交部分)原則上按照不低于當地(以鄉鎮為單位)村(社區)“兩委”干部的標準執行,具體由各鄉鎮(場、區、辦事處)根據本地實際確定。
2.發展前景。對于參政議政能力強的,可推薦擔任“兩代表一委員”;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優先推薦通過選舉擔任村(社區)“兩委”成員。
五、崗位職責
黨群工作者實行專崗專用,主要工作職責是:
1.協助做好基層黨組織建設、發展黨員、黨員教育管理等黨務工作;
2.協助做好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工作;
3.協助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
4.完成其它基層黨建和服務群眾工作任務。
六、考核評價
黨群工作者考評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牽頭,以所在鄉鎮(場、區、辦事處)黨委為主組織實施,重點考評黨群工作者工作實績和群眾滿意度,采取日常考察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結果作為續聘解聘、獎勵懲戒等重要依據。
本公告由中共長泰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選聘公告同時發布在長泰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hangtai.gov.cn/)、“中共長泰縣委組織部”微信公眾號。
附件:
中共長泰縣委組織部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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