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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汝城縣事業單位招聘136人公告

來源: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院 2020-08-26 09:52:43
  2020年湖南郴州汝城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136人,報名時間為9月8日至9月11日,筆試時間見準考證,其余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技術人員崗位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上機實操。公考通祝大家考試成功!《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復習教材和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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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本次招聘為現場報名,報名地點詳見公告(9月8日至9月11日)

 

  2020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及《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2020年汝城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6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6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0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


  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2020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1)報考年齡:報考人員年齡在28周歲以下的是指199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報考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的是指198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報考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是指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報考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是指197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所學專業填寫。報考專業具體參考《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認定。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均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有報考人員未在指定時間前取得相關證件的,將解除聘用合同。


  (4)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5)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僅限以下人員報考: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屆、2019屆、2020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包括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截止2020年8月31日,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截止2020年8月31日,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截止2020年8月31日,汝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特崗教師及服務期內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


  9.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報考在汝城縣人社局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者取消報考資格。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本次報名不向考生收取考試考務費。


  請報考人員下載《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名稱,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及時、準確選擇合適的崗位。


  2.報名時間、地點。現場報名時間為9月8日至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現場報名地點為汝城縣就業服務超市(汝城縣和平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3.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認真對照《崗位信息表》和《專業目錄》,根據自身條件,正確選擇合適崗位,準確填報本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已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2018屆、2019屆、2020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包括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為已落實工作單位人員,不得報考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2)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報名。報名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委托他人報名的需出具委托報名書,并將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正面復印在委托書上。


  (3)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5)同一招聘單位相同性質崗位設置了A崗和B崗的招聘計劃的,如出現需要核減或者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則在A、B崗位招聘計劃內進行相互調劑:


  如A崗被取消,但B崗位可以開考,則原報考A崗位考生自動并入B崗位;如B崗被取消,則原報考B崗位考生需另行改報符合條件的崗位;如A、B兩崗位報名人數均達不到開考比例需取消,但兩崗位報名人數合計可達開考比例,則將兩崗位合并為B崗位,則原報考A崗位考生自動并入B崗位;


  A、B崗位中被核減或取消的計劃,如其中另一崗位報考人數達到可以增加計劃則將被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增加到另一崗位中。


  (6)取消、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在汝城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者視為放棄本次考試。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7)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資格審查組在現場報名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


  (1)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好《2020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 并將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證件照片4張 (兩張粘貼在報名表貼相片處,兩張背面寫好報考崗位和姓名粘貼在一張報名表右上角空白處);(2)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學位證及相應資格證;(3)考生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帶二維驗證碼);(4)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2. 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明確專人負責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并簽署意見。未在規定時間或未按規定要求提交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報考人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汝城縣投融資服務中心評審技術人員崗位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上機實操,一套試卷,考試時間180分鐘;其余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70分)和寫作(30分),一套試卷,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經汝城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領取準考證。筆試前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代領準考證的人員必須提供代領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和報考人手寫簽名的委托書,委托書上需復印報考人及代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特別提示:筆試準考證請保留到面試之后。


  5.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要求另見筆試公告及筆試準考證。


  7.筆試成績公布。預計于筆試考試后10天左右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汝城縣革命歷史陳列館(縣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文化藝術專干、汝城縣文化館戲劇專干、音樂專干等三個崗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其余崗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按比例確定面試人數的最后一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試范圍。


  2.領取面試準考證:面試前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領取面試準考證公告》,面試入圍對象需憑本人身份證件和筆試準考證,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準考證》,未按規定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生自動放棄導致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面試前進行一次遞補,面試遞補人員名單及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代領準考證的人員必須提供代領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報考人手寫簽名的委托書,委托書上需復印報考人及代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特別提示:面試準考證請保留到體檢之后。


  3.面試形式。汝城縣革命歷史陳列館(縣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文化藝術專干、汝城縣文化館戲劇專干、音樂專干等三個崗位進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具體面試內容另行公告;其余崗位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進行結構化面試。


  4.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時間和地點。經汝城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6.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汝城縣革命歷史陳列館(縣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文化藝術專干、汝城縣文化館戲劇專干、音樂專干等三個崗位面試評分幅度為35分起評分為60分,即在60—95分區域間評分;其余崗位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7.面試成績。汝城縣革命歷史陳列館(縣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文化藝術專干、汝城縣文化館戲劇專干、音樂專干等三個崗位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在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其余崗位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


  汝城縣革命歷史陳列館(縣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文化藝術專干、汝城縣文化館戲劇專干、音樂專干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汝城縣投融資服務中心評審技術人員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其余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底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果入圍體檢對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排名相同則同時進入體檢程序,如體檢、考察合格,則增加招聘計劃,聘用在原報考崗位。


  2.組織實施。經汝城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體檢工作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面試準考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選崗后進入考察程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選崗


  報考同一崗位需選崗的考察合格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由考生自主選擇具體招聘單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人社局的指導下統一組織,選崗時間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和選崗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汝城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 7 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汝城縣人社局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周年。


  招聘單位應在汝城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汝城縣人社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通訊號碼,須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及汝城縣人社局。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相應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含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電子證件不視為有效證件,缺少筆試準及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20年汝城縣事業單位公開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請考生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五)面試后,在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中因放棄或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由縣人社局制定公開招聘防疫指南,落實衛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據汝城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防控要求,對2020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筆試、面試、體檢、選崗等有關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健康卡(碼)和行程卡(碼),為“紅碼”標識的,不得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2.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者,在臨時觀察場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的;不得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3.對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健康卡(碼)、行程卡(碼)為“黃碼”標識的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選崗等環節前3天提供核酸檢測為“陰性”的檢測報告單原件。


  4.所有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選崗等環節需全程佩戴口罩。


  5.根據不同階段考務工作疫情防控要求不同,請報考人員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汝城縣紀委監委駐汝城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5—7775132。


  七、招聘考試服務


  1、政策考務、招聘程序咨詢電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院), 0735-2135686。


  2、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


  附件1:2020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


  附件2:2020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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