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泰州高港區事業單位招聘37人公告
2020年泰州高港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37人,報名時間為2020年8月26日09:00 — 8月28日16:00,筆試時間為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素質,復習課程推薦:
點擊進入:報名入口(2020年8月26日—8月28日)
泰州市高港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及時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23家,計劃招聘事業編制人員37人。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高港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一)、(二))。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26日至2002年8月28日期間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黨校序列畢業生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方可報名。
2.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有普通高校學歷、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黨校序列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報考人員,其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可以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崗位。
4.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面向大學生村官的崗位要求:在崗年度考核合格,現仍在高港區村(社區)任職的省聘大學生村官。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0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0年10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港區委組織部、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高港區委組織部、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網、“高港黨建”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專業參考目錄等內容均在上述平臺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報名資料上傳時間:
2020年8月26日09:00 — 8月2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0年8月26日09:00 — 8月29日16: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0年8月26日09:00 — 8月30日16: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0年8月26日09:00 —8月30日18:00。
繳費確認時間:
2020年8月26日09:00 — 8月31日12: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主管部門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詳見《崗位表》。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微信繳款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00元/人。
報名網址:http://221.226.38.34:8020/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報名期間,各招聘主管部門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微信繳款繳費辦法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還可向招聘主管部門及區人社局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以及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相關資料,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相關材料的具體要求:
①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寬240像素)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上傳: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④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須上傳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檔案托管的證明);
⑤其他報考人員須上傳: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其他相應證明材料;
⑥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上傳的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身份證必須在有效期內。
(5)報考人員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執行《泰州市高港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招聘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招聘主管部門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添加專業的申請。經批準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時在指定網站上發布,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招聘主管部門須及時審核。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8月27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門未同意或區組織人社部門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
(6)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該崗位開考比例的,由區組織人社部門提出申請,報上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確定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重新登錄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9月2日9∶00-12∶00。
(7)未進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未通過。
(8)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行網上支付;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區人社局(408室)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須在筆試前3日內登錄報名網站(網址:http://221.226.38.34:8020/)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區人社局(0523-86966546)聯系。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考前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需出示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離點醫學觀察的考生需出示解除隔離通知書,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參加筆試(面試)的考生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三)筆試
筆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卷面總分100分,5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1.筆試科目
筆試內容:綜合能力素質,內容包括行政能力測試和材料作文。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8日,逾期者責任自負。
筆試時間: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將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成績公布后,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區組織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2)社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3)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
3.面試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體檢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
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4.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7.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10.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2.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3.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的;
15.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8.自2017年8月29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19.自2015年8月29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0.自2017年8月29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21.自2017年8月29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3.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應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七)公示
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部門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崗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區委組織部、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23-86966170(中共泰州市高港區委組織部)
0523-86966546(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5-89616186
監督電話:0523-86966277 (泰州市高港區紀委、監委第五派駐紀檢監察組)
咨詢時間:
工作日 08:30-12:00、14:30-18:00
指定網站:
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網
http://www.gaogang.gov.cn/
附件1、泰州市高港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一).xlsx
附件2、泰州市高港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二).xlsx
附件3、泰州市高港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