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臨滄市鎮康縣中心幼兒園選聘專任教師4人公告
來源:鎮康縣人民政府
2020-08-17 09:50:49
鎮康縣中心幼兒園2020年公開選聘專任教師的公告
為滿足學校辦學需要,根據《中共鎮康縣委鎮康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鎮發〔2013〕37號)和中共鎮康縣委辦公室鎮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鎮康縣教師調配管理辦法(試行)》鎮辦字〔2019〕61號件精神,報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結合學校編制情況和教學需要的實際,決定面向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公開選聘4名專任教師,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一)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擇優的原則。
二、崗位、范圍、資格條件、公告形式
(一)崗位
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崗3個,美術崗1個。
(二)范圍
鎮康縣教育體育系統在職在編人員,在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工作服務滿5年(特崗8年)及以上的專任教師(計算到當年8月)。
(三)資格條件
1.應聘報名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40歲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2)學歷: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3)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
(4)愛黨、愛國、工作認真負責、師德師風好、身體健康。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名:
(1)凡近三年有違法、違紀、違規受黨政紀律處分的;
(2)受處分期間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
(四)發布公告
選聘公告在鎮康縣教育體育局門戶網站、鎮康縣教育體育局相關QQ群、微信群中發布,公告時間2020年8月15日至8月17日,共 3 天。
三、待遇享受
擬聘人員在原單位享受的崗位設置等級,若學校無對應空崗,必須同意服從學校的相應崗位安排,并簽訂協議,享受可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待遇方可聘用。不服從學校崗位安排、不簽訂協議的,取消擬聘資格,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四、報名時間、地點、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20年8月18日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
1.報名地點:鎮康縣中心幼兒園本部辦公室。
聯系人:李濤、李秀蓮
聯系電話: 15087866913 15974921678
(三)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轉正定級(特崗教師轉入地方編制)文件復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蓋用人單位行政公章)。
(四)筆試開考比例
本次選聘按1﹕3開考,若選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報請領導小組研究裁定是否開考選聘。
五、選聘的方法、加分及體檢錄用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時進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的方可參考。
(二)考試科目、時間、地點、內容
1、考試時間:2020年8 月 19日
上午 9:30---10:30 幼教基礎知識筆試
10:40---11:40 幼教簡筆畫(幼師、普師)
色彩靜物寫生(美術教師)
下午 14:00---18:00 舞蹈、鋼琴(幼師、普師)
自主創作 (美術教師)
2.考試地點
鎮康縣中心幼兒園(本部)。
3. 筆試分值及內容
筆試總分100分,權重30%,重點測試應考人員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
內容:《幼兒教育學基礎》(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2012年教育部制定)。
4.基本技能考試
技能操作總分100分,權重60%,結合所考崗位限時進行彈琴、舞蹈、繪畫技能考試。現場抽簽確定技能考試順序;報分員、登分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臨時指定。
幼師、中小學專技人員:
(1)命題繪畫一幅。水彩筆、蠟筆自備。(25分)
(2)自編自跳3-5分鐘舞蹈一個(可事先準備,錄音帶、道具等自備)、即興編舞一個。(25分)
(3)自彈3-5分鐘鋼琴曲目一首(可事先準備)、即興彈唱一首。(25分)
(4)說課(25分)說課時間:10-15分鐘。
方法內容:現場抽云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編的《幼兒智慧游戲課程》(大班上冊)內容。
美術專業
(1)色彩靜物寫生(35分)
現場寫生一幅色彩靜物作品,作畫顏料水粉或水彩,作畫工具和材料自備,紙張規格8開。作畫時間為60分鐘。
(2)自主創作(35分)
創作主題由考生抽簽,針對幼兒特點,發揮自己的美術專長自主創作教學范圖,使用的工具和材料不限,如鉛筆、水粉或水彩顏料等均可。作畫工具和材料自備。紙張規格8開,創作時間為60分鐘。
說課(30分)說課時間:10-15分鐘。
方法內容:現場抽云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編的《幼兒智慧游戲課程》(大班上冊)內容。
5、考核加分占10分
考核加分以實際分數計算納入考評總分。
1.報考人員近五年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加10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加8分;
2.報考人員近三年受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及以上表彰加8分;受市級教育主管部門表彰加6分;
3.近五年來省級以上學科帶頭人加10分,市級學科帶頭人加8分;
4.近三年內在市級或縣級期末統測或抽測中:小學成績位列全縣第一名加10 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中學階段位列全縣第一名加10 分,第二名加8分;
5.有多個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以最高加分項計算,加分須提供證書或文件,考核加分由本人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學校審核,加分情況在學校內公示無異議后統一上報縣教育體育局。
注:加分成績:小學須經鄉(鎮)教育辦公室負責人簽字,中學須經各初級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最后經鎮康縣教育體育局教研室負責人核實簽字后加蓋公章生效,如造假則取消選聘資格,且在三年內不得參加公開選聘,并按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6.成績公布、公示擬聘人員及體檢
(1)成績公布和公示擬聘人員同時進行,在學校大門口(老園)公布、公示3天。如對成績有異議,可向選聘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在縣教體局工作人員監督下,當日內進行僅限一次查分。
(2)擬聘人員須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傳染病毒攜帶患者不得聘用),體檢合格方能聘用,若有體檢不合格者,出現的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替補一次。
(3)公示與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體檢合格,根據相關程序辦理調動、聘用手續。
(4)錄用方法
綜合成績公布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各學科選調計劃人數確定選調人選,若成績分數相同,則以近三年教學成績排名順序靠前者優先,若教學成績仍相同,則以受表彰級別高者優先,若仍然相同則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5)教師資格
未取得幼兒教師資格的聘用人員,應積極申請幼兒教師資格認定,并在上崗后三年內取得相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視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調回原單位。
六、紀律監督
公開選聘教師工作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并成立由縣紀委縣監察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鎮康縣教育體育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的監督小組,至始至終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確保招聘公開、公平、公正、平等。
聯系電話:13988331006
監督電話:6630901 6630130
鎮康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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