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達州宣漢縣城區學校選聘教師100人公告
宣漢縣2020年城區學校選聘教師公告
為緩解城區部分學校學科教師緊缺矛盾,化解城鎮化帶來的入學壓力,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經研究,擬從我縣農村學校選聘部分學科教師到城區學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共選聘100人(選聘崗位數額及條件詳見附件1)。
二、選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選聘對象:
1、聘用期限滿5周年及以上的我縣農村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師(不含原東鄉鎮轄區內學校教師);
2、從縣外流動到我縣農村公辦學校任教滿兩周年及以上,且在農村公辦學校的聘用期限滿5周年及以上(在縣外農村學校的服務年限可合并計算)的在編在職教師。
(二)選聘條件:
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師德高尚,身體健康。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高中(中職)教師崗位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3、符合報考崗位設置的條件和要求。
4、2015—2019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非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到專業技術崗位的;
(2)近5年中任意一年內未經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離崗累計超過5天的;
(3)近5年中任意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半年、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及以上的;
(4)正在接受組織立案調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5)2017年、2018年參加進城教師考試(核)提供虛假報考材料、違反考試(核)紀律的報考人員和選崗后放棄的人員。
(6)基層最低服務年限未滿人員(以人社部門聘用文件中載明的聘用時間計算服務年限)和失信被執行人員。
6、所有年限統計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7日(9:00—17:00)。
2.報名地點:宣漢縣人社局東三樓大會議室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必須本人現場報名),報考人數與設置崗位數必須達到2: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或取消該崗位選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轉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4.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1)《宣漢縣城區學校選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編制所在學校校長須簽字、加蓋學校公章);
(2)聘用或流動到我縣農村學校的文件;
(3)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
(4)2015—2019年年度考核證明材料;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6)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5.其他事宜:
(1)按照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收取筆試費50元/人,請報考人員備好現金,在報名當日繳納。
(2)資格審查及考核材料須在報名當日規定時間內提供,材料不齊全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3)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準考證領取
1、時間:2020年8月8日下午2:30—5:00
2、地點:宣漢縣人社局東三樓大會議室
(三)選聘辦法
采用筆試+考核(筆試總分100分,考核總分10分)的選聘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考核成績。
1.筆試
(1)筆試內容:所報考崗位的現行教材內容。
(2)筆試時間:2020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考核
(1)2015—2019年,年度考核獲優秀等次計0.5分/次;2017—2019年師德考核均為優秀的,計1.5分(提供師德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2)賽課獲獎(僅含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的競賽性質的現場教學賽課和專業比武):近5年來,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學科賽課活動,不含教學課件、教學設計、微課、錄像課、一師一優課、非賽課性質的展示課等評選獲獎。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分、4分、3分;市級一、二等獎分別計4分、3分;縣級一等獎計2分。同一課題、同一活動按最高級別計分。累計不超過5分(提供相關部門審核簽字后的賽課結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在我縣農村學校教育教學崗位工作累計滿20年及以上的計1分(材料要求:1.提供參工文件、連續工齡認定文件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2.本人詳細的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證明,需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四)公示和選崗
考試(核)成績在中國宣漢網站(http://www.xuanhan.gov.cn/)對外公示3天。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核)總成績按報考崗位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崗位(若總成績相同,按以下優先條件排序:1.教齡長的優先;2.近5年年度考核優秀次數多的優先)。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資格后所空缺的崗位,遞補選崗一次;在秋季開學后因弄虛作假被查處取消的崗位一律不遞補;自愿放棄選崗資格后所空缺的崗位一律不遞補。
選崗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政審及辦理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教科局牽頭組織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合格后辦理流動手續。
四、紀律、監督及其他
(一)城區學校選聘教師工作,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的全程監督。
(二)對提供虛假報考材料、違反考試考核紀律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通過考試進入選崗階段放棄選崗或選崗后放棄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城區學校選聘教師考試、不得申請在縣域內學校流動。學校審查不嚴的追究校長責任,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三)公告、筆試成績、選崗等相關事宜均在中國宣漢網站(http://www.xuanhan.gov.cn/)公布,所有選聘工作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未及時查看網上信息而錯過選聘各環節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本公告由縣人社局、縣教科局負責解釋。
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宣漢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