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警察職業學院招聘事業編制專任教師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規定和中組部、人社部印發的《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精神,經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甘肅警察職業學院面向社會及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任教師7人(詳見《甘肅警察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任教師崗位列表》,以下簡稱《崗位列表》)。為順利開展2020年事業編制專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修
養。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研究方向)應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研究方向)。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應聘人員年齡條件:
碩士研究生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精神,JYG202002、JYF202001、JYF202002崗位用于專項招聘2020年高校畢業生以及擇業期內(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七)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團人員被開除、辭退或限期調離的;
(三)組織、參加非法組織,邪教、有害氣功組織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相關活動的;
(四)曾受過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
(五)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網上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在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網站查閱本公告,并下載填寫《甘肅警察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任教師報名表》(見附件)后,向我院報名郵箱(gsjczyxyzzc@aliyun.com)發送電子郵件報名。郵件主題和報名文件名均為“崗位代碼+姓名”,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29日08:00至8月7日16:00,應聘人員報名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申請提交并通過審查后,不可更改,請應聘人員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報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相關信息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崗位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其中提交的學歷、專業(研究方向)信息,應為同一個畢業證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對提供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資格初審
(一)初審時間:8月8日至8月9日。
(二)初審形式:通過報名郵件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回饋至報名考生郵箱,初審未通過者不再參加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
(一)現場確認及繳費
1.日期:8月10日至11日;時間:09:00-16:00;地點:甘肅省蘭州市皋蘭縣北辰南路1717號,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皋蘭校區行政辦公樓106室。
2.確認要求: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本人前往現場確認,應攜帶能反映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有效證件原件、復印件各1套(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證明等)和3張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證件照。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憑所在院校開具的證明進行現場確認。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持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進行確認。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要真實、準確。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在職應試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試人員相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未按期參加現場確認的人員,取消資格。
3.繳費金額及方式:考生通過現場確認后,在學院財務部門繳納考試報名費150元。
(二)準考證發放
繳費完成后憑繳費收據在現場(皋蘭校區行政辦公樓106室)領取準考證,考生參加后續招聘程序均需提供準考證和身份證,請妥善保管。
五、組織考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20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皋蘭校區西教學樓。
筆試要求:按照參加筆試考生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3:1劃定開考比例,不足3:1的,由學院劃定最低分數控制線后書面通知應聘者。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公安專業和計算機類專業崗位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思政類專業崗位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和高校教師應具備的相關知識。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答卷時長為150分鐘,實行百分制。
筆試成績當日在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二)面試
面試時間: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開始。
面試地點: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皋蘭校區西教學樓。
面試要求:根據所報考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3:1確定開考比例,不足3:1的,按筆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并將面試最低分數控制線書面通知應聘者。
面試成績現場公布,考生當場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總成績計算
應試人員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在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排序,因出現并列情況致使超過所招聘崗位數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確定總成績名次;若筆試成績相同,組織復試(以筆試方式)最終確定總成績名次排序。
六、體檢環節
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名單并指定省內三甲以上醫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文件執行。可復檢的項目只進行一次復檢,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如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不予聘用,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省公安廳核準后,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考察政審
體檢結束后,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人民警察錄用政審標準等規定組織實施,同時對考生檔案進行審核。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空缺崗位的,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八、擬聘公示
擬聘人員經省公安廳備案后,在甘肅警察職業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基本信息、所學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結論、考察結論等,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環節不再進行遞補。
九、審批聘用
公示結束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省公安廳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審批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遷轉各類檔案。
經審查,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博士和碩士研究生及畢業證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無法查詢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十、有關疫情防控要求
應聘人員及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嚴格按照甘肅省教育廳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文件要求執行。
(一)疫情期間,根據學院防控要求,為避免人群聚集,家長、陪同人員和校外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區。建議應聘人員提前規劃停車、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所有應聘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及健康碼由學院工作人員引導進入學校,資格審核及考試結束后由學院工作人員引導離開學校。體溫正常且“健康碼”顯示為“綠碼”的,可參加資格審核及考試;體溫正常且“健康碼”顯示為“黃碼”的,持七天內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證明;“健康碼”顯示為“紅碼”以及連續三次測溫超過37.3℃的應聘人員,不能參加資格審核及考試。
(三)所有應聘人員進入學校時必須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1m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員檢查。
十一、其他事項
(一)考試考務工作由甘肅警察職業學院具體組織實施。
(二)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任何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四)招聘工作在甘肅省公安廳機關紀委和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開展。
甘肅省公安廳機關紀委監督電話:0931-5156806;
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紀委監督電話:0931-5683321。
(五)甘肅警察職業學院招考工作組聯系電話:0931-5683322,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網址詳見《崗位列表》。
(六)招聘工作具體事項如有變化,在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網站發布補充公告。
附件:
1.甘肅警察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任教師崗位列表.xls
2.《甘肅警察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任教師報名表》.doc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doc
甘肅警察職業學院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