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瓊中縣招聘中學學科骨干教師25人公告
為推進“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加強瓊中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關于認真做好“海南自貿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動”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2020〕33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全國招聘中學學科骨干教師25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見附件1)
二、優惠政策和待遇
(一)優先解決編制和崗位
招聘的中學學科骨干教師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人事調動手續,納入我縣教育系統事業編制和人事管理,服務期不少于5年。調入我縣之前已獲得的教師資格、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特級教師稱號、勞動模范稱號等,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予以確認保留,納入我縣同類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決住房及家屬子女問題
學校為招聘的學科骨干教師提供周轉宿舍(如無法提供周轉宿舍,可按相關政策提供一年期的租房補助),并配備桌椅、床、廚具等基本生活用品。如符合有關條件,可優先安排購買保障性住房。招聘的學科骨干教師要求將配偶工作關系調入我縣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優先辦理,并對其配偶工作予以適當安排。調入我縣且聘期在5年及以上、戶籍已轉入我縣的招聘學科骨干教師的子女接受基礎教育和報考普通高校時按照我省有關政策落實。招聘的學科骨干教師(含調入我縣工作的配偶),調入我縣前的工作年限或參保繳費年限可按國家和我省的相關規定銜接。
(三)安家費
招聘的學科骨干教師,凡簽約5年以上(含5年)者,發給安家費,在正式調入后一次性發放。其標準為:
1.高中階段學科骨干教師30萬元。
2.初中階段學科骨干教師25萬元。
招聘的學科骨干教師為特級教師的在上述標準上另外獎勵10萬元安家費。
3.如服務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終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調離、辭職、自動離職、解聘等)的,已發放的安家費按每少服務1年退還1/5計算,退還給發放部門。若購買的保障性住房未裝修,縣政府可按原價回購;若已進行裝修或改動,縣政府不再進行回購,相關人員按照離職當時商品房市場估價補交差價款給縣政府。
(四)招聘的學科骨干教師補貼
招聘的學科骨干教師前5年發給招聘教育人才補貼,按每個學年度考核結果分等次發放,考核結果未達到合格的不發放。每學年補貼標準為:
1.高中階段學科骨干教師考核為優秀的5萬元,合格的4萬元。
2.初中階段學科骨干教師考核為優秀的4萬元,合格的3萬元。
3.前5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合同后不再發給招聘教育人才補貼。
三、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不含本縣)。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熟悉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與招聘職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師資格和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身體健康。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的;
(4)曾有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的;
(5)目前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中學學科骨干教師必備資格條件。
(1)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一級教師(中級)及以上職稱;男年齡50周歲及以下(197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45周歲及以下(197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獲得特級教師稱號的可適當放寬年齡男至52周歲(196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至47周歲(197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齡,現仍從事本學段本學科教育教學或教研工作。
(3)曾被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評為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或相當榮譽,或具有特級教師榮譽稱號,或被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為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或擔任縣級及以上示范高中或一級學校或同層次學校教育教學業務處室負責人、學科組長、年級組長、備課組長,或擔任縣級及以上卓越教師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科研成果曾獲得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機構、教育學會等教研業務部門和團體的表彰或獎勵。
3.本次招聘中涉及年齡、教齡、任職時間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我縣2020年面向全國招聘中學學科骨干教師公告在海招網、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及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 30日09:00—2020年8月13日17:00 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報名網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02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3.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1個崗位。其中應聘初中學科骨干教師者只須填報一個學段學科(如初中語文),綜合成績入圍后再按照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具體崗位(如學校),并說明是否愿意服從調劑安排,多報無效。
(2)應聘者應對照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交個人信息材料,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a)《海南省瓊中縣2020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中學學科骨干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務必本人親筆手寫簽名承諾,未簽名者報名無效);
(b)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c)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
(d)學歷證書;
(e)相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f)相對應學科職稱證書;
(g)相對應學科骨干教師或特級教師證書等專業稱號證書、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證書等,根據需要還須提供任職學校榮譽稱號文件等證明材料、各類業績證明材料。
五、資格審查
(一)組織專家組對應聘者的資格進行審查。同學段同學科招聘崗位數與應聘該類崗位符合資格條件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該類崗位。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直接入圍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六、組織業績評審
業績評審分為面試(崗位能力考評)和業績材料評審兩個階段
(一)面試
1.組織專家評委組對入圍面試的應聘者進行面試。對學科骨干教師的面試采取現場陳述、答辯及微格教學等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成績將按學段、學科由專家評委組報縣教育人才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設立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聘者入圍業績評審,其面試成績按60%計入綜合成績。
3.應聘者面試時須提供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的報名登記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學科骨干教師或特級教師證書、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證書等(根據需要還須提供任職學校榮譽稱號文件等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和可提供的獲獎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屬實后退回原件,應聘者必須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面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業績材料評審
面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者入圍業績材料評審,業績材料評審評分最高不超過100分,并按40%計入綜合成績。
七、考察及體檢
(一)縣教育人才招聘領導小組以應聘者綜合成績為依據(綜合成績折算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依綜合成績高低按相關程序進行崗位選擇和調劑后,按1:1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并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二)對學科骨干教師人選的考察注重師德表現、工作業績、專業引領等。
(三)對學科骨干教師人選考察通過實地考察方式進行,考察中發現檔案或應聘材料存在弄虛作假情況者將取消錄用資格。
(四)考察和體檢后如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根據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并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五)體檢必須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2014年修訂)執行,以近半年縣級及以上醫院作出結論認定的“體檢表”為準。
八、聘用公示
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經縣教育人才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確定預錄名單,在瓊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錄用的,不予錄用,所缺崗位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調劑,再按規定程序辦理。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問題反映,但所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將擬錄用人員報縣委縣政府批準后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要在規定期限內報到上崗,無特殊理由不報到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可以聘用的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十、有關說明
1.監督舉報電話:0898—86230538
2.報名咨詢電話:0898—86222401(縣教育局)0898—86225634。
3、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98-66738760、0898-66755313
十一、本公告由海南省瓊中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海南省瓊中縣2020年面向全國招聘中學學科骨干教師崗位需求計劃表
附件2:海南省瓊中縣2020年面向全國招聘中學學科骨干教師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