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許昌市鄢陵縣招聘教師60人公告
為滿足教育教學需要,結合城區學校實際情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考核招聘教師60名。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畢業生,國家原“985”、“211”院校以及河南大學、河南師范大學、信陽師范學院如期畢業且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限第一批次錄取,不含獨立院校和聯合辦學)。
三、招聘方式和計劃
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計劃招聘教師60名:其中語文10人、數學9人、英語10人、日語2人、物理3人、化學2人、政治5人、歷史3人、地理3人、生物3人、體育3人、音樂2人、美術2人、信息技術3人。
四、招聘條件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要求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1、符合“招聘對象及范圍”要求,最高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學歷的,限第一批次錄取,不含其聯合辦學和獨立院校。
2、具有初中及以上相應教師資格證,2020年應屆畢業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
3、本科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年齡在32周歲以下。如: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
4、在鄢陵縣其它事業單位任職的“三支一扶”、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招教及其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的指導下,由縣教育體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進行招聘。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20年7月28日在鄢陵縣人民政府網、鄢陵縣教育微信平臺發布相關招聘信息及事項。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考生,請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到鄢陵縣教育體育局(鄢陵縣人民路西段2246號)人事股(401室)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確認。
2、現場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報名表一式2份,2寸近期藍底照片3張,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有效期內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登錄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已經教育主管部門確認,但正在認定過程中的,提供受理憑證并加蓋認定機構公章)。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三)考核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應聘學科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擬聘學科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相等時,參加該學科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低于本考場面試考生平均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報考同一個學科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如面試成績相同,則現場進行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成績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面試加試成績不影響其他人員原有排名。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員的確定,在報考同一學科人員中,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出現不合格的,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的項目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鄢陵縣人民政府網、鄢陵教育微信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入編等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為1年。符合招聘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與報考崗位同學段同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招聘咨詢電話:0374-7107022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鄢陵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縣教體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中共鄢陵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鄢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