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蚌埠市部分公辦幼兒園招聘事業編制教師6人公告
來源: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7-28 10:14:15
2020年度蚌埠市部分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為做好2020年度蚌埠市部分公辦幼兒園新任教師(編制內)公開招聘工作,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等有關規定,經市委編委批準,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三)堅持統一規范,分級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2020年度蚌埠市部分公辦幼兒園新任教師(編制內)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共6名(具體學科崗位情況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三)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或已經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且取得合格證);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其中涉及“年齡條件”的,如“25周歲以下”為“1994年8月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或教學)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或教學)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發布招聘信息、現場報名、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組織筆試和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按規定報批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編制)等相關程序依次進行。
(一)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同時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網(http://jy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bblzh.gov.cn/)統一發布。
(二)受理報名與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時間:8月5-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點:蚌埠市蚌山幼兒園(蚌埠市中興街88號)。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
報名時須提供材料:
⑴《2020年蚌埠市部分公辦幼兒園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張。
⑵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或者教師資格面試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審查時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其中:
A: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B: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提供由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意見或辭職批復(區聘教師須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該證明或批復出具時間需在2020年8月11日(含)前。
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否則取消報名資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專業測試。
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各種資料,現場簽誠信承諾書,凡弄虛作假、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2.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現場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用45元/科),繳費后領取筆試準考證。
3.崗位取消、核減和改報。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減少招聘計劃數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它崗位;已繳費成功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8月12日下午2:30—5:30到蚌埠市蚌山幼兒園(蚌埠市中興街88號)改報其它符合崗位要求的崗位。未改報或改報后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三)統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所有考生均需參加。筆試范圍以《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統一筆試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0年8月15日
上午 8:30—10:00 《學科專業知識》,
10:30—12:00 《教育綜合知識》。
地點:詳見準考證。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每科滿分為10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占4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合成筆試成績(合成筆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60%+教育綜合知識×40%)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分數取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下同。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上述材料由考生于8月11日工作時間報市教育局人事科(蚌埠市東海大道3888號)審核確認,逾期不予受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參加公開招聘的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和入圍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公布
筆試成績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網公布,并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確定專業測試人員,按5:1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
(四)現場資格復審
入圍專業測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于8月18日到蚌山幼兒園進行資格復審,領取專業測試準考證。如出現入圍人選缺額,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專業測試按每人80元標準收取費用。
(五)專業測試(面試)
專業測試由滿分100分。采取無生上課、技能測試(彈唱、舞蹈、繪畫)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專業能力、業務素質及潛能。設定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下一個程序。
(六)成績合成
專業測試工作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最終成績(最終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70%),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最終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七)體檢與考察
市教育局及相關單位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定要求組織統一體檢及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安徽省公務員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和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專業測試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一次。(若出現最終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八)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網、龍子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市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組織,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規定回避。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請考生持續關注蚌埠市教育局官網。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市教育局、人社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考蚌山幼兒園咨詢電話:
0552-2044954(市教育局人事科)
報考行知幼兒園咨詢電話:
0552-3040268(龍子湖區教體局人事科)
監督舉報電話:
0552-3716687(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2020年蚌埠市部分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計劃表》
蚌埠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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