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曲靖宣威市遴選教師130人公告
來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
2020-07-27 09:02:59
宣威市2020年公開遴選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宣威市委辦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宣威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宣辦發〔2017〕115號)精神,為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優化城鄉教師隊伍結構,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遴選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拔要求,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選拔原則,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遴選范圍、崗位及人數
(一)遴選范圍。符合遴選條件要求的宣威市轄區內各中小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二)遴選人數和崗位。從宣威市轄區內各中小學校在職在編教師中遴選130人,其中,初中教師38人,小學教師92人。具體遴選崗位、人數及科目詳見《宣威市2020年公開遴選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報名參加公開遴選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及以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時間計算截止到2020年8月8日);
3.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時間計算截止到2020年8月8日);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工作滿2年及以上的人員執行有關規定);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符合擬遴選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服務期內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且尚未作出處理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按照《宣威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規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崗位要求
1.報考音樂、體育、美術、英語、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教師資格證中任教學科或畢業證載明的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學科一致(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或畢業證復印件),或者從事本學科教學工作滿2年(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時間計算截止到2020年8月8日)。
2.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含國民教育),并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從事初中及以上學段教學工作滿2年(時間計算截止到2020年8月8日)。
3.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含國民教育),并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從事小學及以上學段教學工作滿2年(時間計算截止到2020年8月8日)。
四、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組織進行,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經歷業績評價、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宣威市2020年公開遴選教師公告通過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后續各個遴選環節需要公開發布的公告、公示等有關信息,僅通過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xw.gov.cn)公告,由考生自行登錄網站查詢獲取,因查看不及時或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地點。報名工作由報考教師所在鄉(鎮、街道)中心學校或市直學校負責,報考人員在所任教的市直學校或中心學校報名。
3.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要認真閱讀公告,符合條件的方可報名且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崗位只明確到層次及學科,如:小學語文、初中數學等),不得兼報或改報。
4.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2020年公開遴選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A4雙面打印一式一份。報名表從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自行下載;
(2)報考音樂、體育、美術、英語、信息技術教師崗位,且教師資格證記載的任教學科與畢業證記載的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不一致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任教學科及任教時間證明材料;
(3)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個人近期半寸免冠證件照3張;
以上材料復印件須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加蓋單位公章。本次報名費為100元/人,經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交費。
5.資格審查。由各鄉(鎮、街道)中心學校或市直學校負責組織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后由審查人在其報名表上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鄉(鎮、街道)中心學校或市直學校于8月10日12:00前將報名情況電子版和紙質版報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6.資格復審。筆試前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方可參加筆試。崗位資格復審獲準參加筆試人數與擬遴選職位人數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若獲準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將按比例相應調減擬遴選崗位計劃。
資格復審貫穿全過程,若在后續招聘過程或其它環節中發現報考人員資格不合格的情況,將按照規定取消報考人員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或者解除聘用關系。
7.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20年8月14日到各鄉(鎮、街道)中心學校或市直學校領取《準考證》。各鄉(鎮、街道)中心學校及市直學校要認真做好本單位報考人員的《準考證》發放工作,具體業務與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股聯系。
(三)筆試
1.科目。筆試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個科目,總分100分,每科50分。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遴選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用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2020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持《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20年8月17日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如考生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2020年8月18日12:00前向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提出書面查分申請,逾期不再辦理。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各崗位擬遴選人數與面試人數1:2 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如出現考生放棄或不符合遴選面試條件等影響面試比例的情形,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依次進行遞補,且只遞補一次。無遞補人員或報考人員臨時放棄面試資格的,按實際進入面試人員開展面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根據相關要求制定面試方案,報經宣威市事業單位主管機關核準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告。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根據核準的面試方案組織面試。宣威市紀委(監委)參與面試全過程。面試全程現場錄音錄像,保存至遴選工作結束。
1.面試采取分學科說課或講課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當場評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控制線為70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控制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
4.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當場宣布,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
5.考生放棄面試,須提前1天向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提交書面申請;未按要求提交放棄申請缺席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五)經歷業績評價
參加面試人員確定為經歷業績評價人員。主要評價應試者的學習、教育教學工作實績、獎勵情況等,滿分100分。
參加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工作經歷業績報告(1500字左右,紙質及電子文本各一份),經工作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本人在落款處簽字按手印。
工作經歷業績報告應注重寫實,主要包括個人經歷、自我評價、年度考核、表彰獎勵等情況和教育教學工作實績。屬于參與完成或與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業績,應寫明自己在其中所處的位置或發揮了何種作用。
經歷業績評價表填寫完成之后,請考生本人于2020年 8月20日10:30前將經歷業績評價報告和相關證明材料報送中心學校或市直學校,過時視為放棄參加經歷業績評價。市直學校或中心學校組織考評組進行評分,并于8月21日20:00前由中心學校或市直學校統一報送宣威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宣威市教育體育局于8月22日組織考評組對材料進行核實打分。經歷業績評價由5人組成的經歷業績考評組負責實施,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
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30%(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和考察
經歷業績評價結束后,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遴選人數以 1:1 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學歷高者優先;若再并列,教齡長者優先;若再并列,專業技術職務高者優先;若再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經歷業績評價分高者優先;若再并列,以再次組織面試的方式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作為確定進入后續遴選程序的依據。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時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與用人單位組成2名以上人員的考察組。通過個別談話、實地考察、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七)決定擬遴選人員
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集體研究決定擬遴選人員。
(八)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1.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人員,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舉報反映或舉報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遴選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遴選;舉報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遴選,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遴選。
2.報考從宣威市范圍內遴選教師崗位的擬遴選人員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按綜合成績、層次、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組織選崗,若出現成績并列的情況,以抽簽的方式確定選報用人單位順序,不愿抽簽的不予遴選。因自動放棄或其他原因導致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3.被遴選人員根據遴選學校的崗位設置方案重新進行聘用。
進入面試環節放棄的,須提前1天向宣威市教育體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因個人原因未在面試前提交放棄申請,或在經歷業績評價、體檢和考察環節自行放棄的,或選崗后棄權、不按時到擬聘學校報到的,取消遴選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宣威市教育體育系統遴選考試。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投訴電話和郵箱,邀請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群眾的舉報和申訴控告。
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報考人員報名或在考試、經歷業績評價、體檢、考察、擬定遴選人員中有違規行為的,組織、人社部門宣布其結果無效或責令其糾正。
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遴選資格,5年內禁止參加宣威市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相關考試。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從事公開遴選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公開遴選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公開遴選工作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考生自報名至遴選結束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若因通訊不暢造成信息傳遞不到的,后果自負。
本次遴選工作由宣威市紀委監委駐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進行監督,并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
宣威市紀委監委駐市教體局紀檢監察組0874-7123686
咨詢電話:
宣威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0874-7123559
六、本方案最終由宣威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宣威市教育體育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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