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增城區供銷合作總社招聘系統企業員工公告
來源: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
2020-07-27 08:18:34
廣州市增城區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公開招聘系統企業員工公告
為了不斷適應新時期供銷合作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企業會才隊伍建設,根據所屬企業人員崗位空缺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數名。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職位
具體招聘職位和資格條件詳見廣州市增城區供銷合作總社公開招聘系統企業員工崗位需求表(見附件1)。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二)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有奉獻精神、作風正派、勤政廉潔,服從領導工作安排。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二)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7日,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考崗位要求提供資料。報考者根據工作安排承諾服從統一分配。
報名資料:1.填寫完整真實的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任職證明材料;
3.近期2寸藍底彩色證件照。
報名地點: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荔鄉路57號二樓人事科。
報名聯系人:張國彪
報名電話:020-82627135
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招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凡與招用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明材料的,均不能參加后續環節。
(二)資格審查
增城區供銷合作總社企業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經初審合格的,將以電子郵件方式或電話通知回復,回復內容包括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考試地點、考試時間。報名者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須提供有關資料的原件,經核對與原件不符的,取消報名資格。逾期因各種原因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名者自行承擔。
(三)考試
用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相結合的方式,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50%,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考生總成績出現同分,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1.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如部分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可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2)筆試科目及內容:閉卷考試,《綜合知識》。
筆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達到合格線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調減,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及地點(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是對報考人員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自我情緒調控能力、人際交往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崗位匹配性及個體特征等。
(4)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招用人數1:1的比例,依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具體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2天電話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名者,視為自動棄權。
(五)政審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側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核查是否有犯罪記錄、是否有失信記錄、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
(六)公示與招用
體檢及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招用人員,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5天(節假日除外),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合格者,將通知上崗報到,考生沒有在限定的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棄權,因此而產生的名額空缺,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招用、培訓和派遣,由增城區供銷合作總社所屬的用人企業與被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招用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即時解聘,能夠勝任工作的轉入正式招用階段。
由區供銷合作總社進行管理,實行首聘期1年,以后每次聘期3年,合同制管理。每年分季度按照績效考核辦法進行綜合考核,總評成績合格者繼續簽訂招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招用關系。
(七)工資待遇
以上人員一經錄用,工資待遇按照增城區供銷合作總社企業職工工資待遇標準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通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招用資格或解除招用合同。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在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c.gov.cn)及電話信息發布,考生應隨時關注相關信息,因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至本次公開招聘結束一年內招聘單位本次招考的崗位凡需補充或增添工作人員,原則上從本次招考符合條件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用(考試分數有效期為一年)。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筆試、體檢、考核、公示及招用等工作的咨詢部門:增城區供銷合作總社(人事科),咨詢電話:82627135;同時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監督,監督部門:增城區供銷合作總社(紀檢監察審計科),監督舉報電話:020-82632286。
(五)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廣州市增城區供銷合作總社負責解釋。
廣州市增城區供銷合作總社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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