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荔灣區東漖街招聘社區戒毒(康復)禁毒社工公告
來源: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東漖街道辦事處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020-07-23 08:18:11
荔灣區東漖街招聘社區戒毒(康復)禁毒社工的公告
為夯實基層禁毒工作,加強基層禁毒工作專職隊伍建設,確保基層禁毒工作有效開展,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根據社區戒毒工作崗位特殊性,我街道擬招聘社區戒毒(康復)禁毒社工各1名。
一、招聘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管理,具有較強工作責任感及保密意識;熱愛社區戒毒工作,不畏懼與吸毒人員密切接觸;沒有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受過任何處分,沒有參與邪教活動;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心理學、社工專業優先;有社工工作經驗者優先;退伍軍人和考試優異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年齡限40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適應不定時工作制;
(五)具備較全面的法律基礎知識和相關文字表達能力,一定的禁毒專業知識技能;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熟悉電腦基本操作。
(六)從事禁毒工作的人員,具有上傳下達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的人員優先。
二、報名時間、地點、所需資料
時間:2020年7月23-29日(正常工作時間)
地點:荔灣區東漖街道辦事處(廣州市芳村浣花路浣南街4號三樓組織辦公室)
聯系人:陳小姐,電話:81514583
所需資料: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戶口簿、失業證、計劃生育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
三、招聘考試
考試內容:面試
考試時間:報名時通知
四、組織考察、公示和體檢
考試合格后,初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街道予以公示。擬聘用人員需提供無治安刑事犯罪紀錄和體檢合格證明。
五、待遇
1、錄用者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錄用資格。試用期工資不低于廣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2、街道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與錄用者簽訂勞動合同,社區戒毒(康復)禁毒社工工資待遇6萬元/年(含單位及個人繳交的五險一金),街道按政策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社保、醫保及住房公積金等。
3、社區戒毒(康復)禁毒社工實行編外合同制,不具有行政或事業編制身份。
廣州市荔灣區東漖街道辦事處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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