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寧波寧海縣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49人公告
2020年寧海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公告
為切實加強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一批專職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
二、招聘名額
全縣共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49名。
三、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寧海縣戶籍(以2020年7月22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二)女性年齡18至35歲(1985年7月22日至2002年7月22日期間出生),男性年齡18至40歲(1980年7月22日至2002年7月22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在7月22日前已取得畢業證書),專業不限;
(四)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六)有志于社區工作,熱心社會公益事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勇于創新、團隊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口頭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電腦。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本次專職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統一采取網上報名形式。
報名網址:寧波人才網(http://www.nbrc.com.cn)。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成績查詢、擬聘用人員名單均在寧海縣民政局網站(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1107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0年7月23日9:00-2020年7月27日16:00
報考者登錄寧波人才網點選“事業招考--報名入口”按鈕,選擇進入“2020年寧海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在線報名。請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并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上傳側面照片、涂鴉照片、大頭貼、自拍照取消報名資格),照片為jpg格式,30k以內,像素不大于120×180,不小于80×110像素。7月27日16:00前,未上傳照片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網上報名通道2020年7月23日9:00開啟)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個人信息表如不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符合附加分條件的,須于2020年7月27日16:00前以“姓名+身份證號+附加分內容”為郵件標題格式,將相關證件電子照片發至QQ郵箱:175553917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資格初審
資格審核時間:2020年7月28日9:00-2020年7月30日16:00
3.資格初審結果查詢
時間:2020年7月31日9:00-2020年7月31日16:00
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資格初審的理由。
招聘人數與資格初審后合格人數低于1∶3比例的,相應核減所招聘指標數。
4.下載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2020年8月13日9:00-2020年8月15日9:30。(疫情期間考場安排十分緊張,請謹慎報名,節約考試資源)
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點選“事業招考”欄目(點擊“考試報名”下方的“報名入口”按鈕),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時,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報考者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門,考試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社區及社會工作政策與實務、寫作等,滿分為100分。
附加分條件:具有全國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的,筆試加5分;具有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的,筆試加2.5分。
筆試卷面成績加附加分成績為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對象根據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后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1.資格復審。由縣社區辦統一組織現場資格復審。入圍資格復審考生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寧海縣民政局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相關資料到縣民政局509室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面試、體檢、錄用資格。
符合附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將所需材料原件、復印件帶到現場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認證書(應在7月22日前取得)。
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2.面試。面試由縣民政局統一組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社區工作業務能力、崗位適應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合成總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與聘用
考核合格者,經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由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分配到躍龍、桃源、梅林和橋頭胡街道辦事處,并由躍龍街道辦事處、桃源街道辦事處、梅林街道辦事處、橋頭胡街道辦事處按有關規定與被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
報考人員已有工作單位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好與原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手續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單位將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不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需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不服從統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五、聘用人員待遇
專職社區工作者待遇按“三崗十八級”績效薪酬制度執行,并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
六、遞補規定
(一)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二)面試對象放棄面試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或面試不合格的,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三)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四)擬聘用人員在聘用通知簽發之日前書面提出放棄或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本次考試總成績一年內(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結束之日起計算)有效。如本次考試所招聘人員一年內(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結束之日起計算)因各種原因造成指標空缺的,按本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遞補人員名單在寧海縣民政局網站上公布。
七、注意事項
(一)有關招聘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
(二)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
(三)考試時,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申領“健康碼”或“甬行碼”(甬行證),“健康碼”或“甬行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良好,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方可進入考場。考生入場前,應同時出示準考證、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考生健康申報表》(見附件)。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其本人。
仍處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健康碼”或“甬行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最近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參加考試,須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參加考試,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
考生不得提供身體健康狀況虛假信息,對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考生及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追究相應責任。
隨著疫情的發展變化,具體舉措應以當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四)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社會人員報考的,應在2020年7月22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五)考生在報考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六)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有關規定執行。
(七)報考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招聘工作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八)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
八、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的解釋權屬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報考咨詢電話:65258021
投訴舉報電話:65258000
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