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隴東學院招聘事業編制38人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甘肅省委組織部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電〔2020〕54號)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決定面向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社會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8名?,F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一致。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聘人員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專業為準。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2020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往屆畢業生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9月30日前獲得相應學歷學位。
7.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崗位列表》)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二、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14日08:00至2020年7月20日18:00(其它時間不予受理)。
應聘者如實填寫附件2:《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后發送至學校人事處招聘郵箱(renshike8658630@163.con),報名時間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郵件主題格式為:姓名+崗位代碼。自報名之日起,學校于每日下午16:00至18:00對報名郵件進行統一審核并回復考生,請考生及時查看郵件。
三、資格復審及準考證領取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0年7月21日。
(二)資格復審地點:隴東學院辦公樓430室
(三)資格復審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本碩階段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碩士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中碩士學習成績單要有所在院系公章)。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
4.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6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6.填寫完整的《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貼照片)》紙質版(正反打印)一份。
7.報名時還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憑所在院校證明進行資格復審,證明需注明專業名稱(招聘崗位要求具體方向的要注明專業方向)和能否取得畢業證、學位證,證明由所在院校學位主管部門蓋章。面向高校畢業生或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招聘的崗位,須提供《報到證》原件;面向社會招聘的崗位,已就業的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
8.海外留學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與復印件,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需求研究確定報考資格。
(四)對于不符合應聘條件、虛報瞞報應聘材料、應屆生無法提供所在院校證明、不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者,將取消筆試資格。
(五)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于2020年7月23日憑身份證到隴東學院人事處(辦公樓430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考生攜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
按照報考人員和計劃招聘崗位數確定原則上不低于3:1的筆試開考比例,不足3:1的,由學校劃定最低控制線60分,筆試前書面通知應聘者。
考題范圍為招聘崗位必需的專業知識(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考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隴東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五、面試
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
面試人選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3:1的,由學校劃定最低控制線60分,面試前書面通知應聘者。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隴東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六、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6:4的比例確定,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在隴東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七、體檢
體檢對象依據同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確定名單在隴東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體檢由學校組織,考生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執行。復檢一般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考生自理。
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如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八、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學校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要組成兩人以上的考察小組,采取個別談話、調閱檔案等方法,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學、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作出考察結論。
應聘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的,由學校按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若遞補人員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采取加面試的方式確定遞補人員。
九、成績公布及擬聘人員公示
經學校黨委會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隴東學院官網公布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的環節出現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十、審批聘用
公示后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經學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報甘肅省教育廳和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辦理審批聘用手續,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并按規定辦理檔案手續。2020年8月31日之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的海外留學生及畢業證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無法查詢的考生,不予審批聘用。
十一、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由隴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為了保障廣大應試人員身體健康,確保公招工作安全有序進行,提出疫情防控要求,請參加資格復審、筆試、面試的廣大應試人員認真遵照執行。
1.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肅”小程序,申領健康碼“綠碼”,關注“健康碼”狀態,從資格復審前14天開始,每天進行體溫檢測打卡,并保持通訊暢通。“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監測正常的應試人員方可正常參加應試。對持非綠碼的應試人員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應試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應試人員,還須提供應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應試前14天內,應試人員應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3.應試人員在備考過程中,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加強營養和合理休息,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以良好心態和身體素質參加考試,避免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應試當天應采取合適的出行方式前往考點,與他人保持安全間距。
4.應試期間,應試人員應自備口罩,并按照考點所在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要求科學佩戴口罩。在考點入場至考后離場等人群聚集環節,須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須摘除口罩。
5.應試人員應至少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入場時,應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檢測,如發現體溫≥37.3℃,需現場接受體溫復測,如體溫仍超標準,須由現場醫護人員再次使用水銀溫度計進行腋下測溫。對于連續三次測溫超過≥37.3℃的應試人員不得參加應試。
6.應試入場及應試期間,應試人員因個人原因或出現異常癥狀,需要接受健康檢測或者轉移到隔離考場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因體溫檢測超出開考半小時的不得參加考試,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負。
7.應試期間,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秩序,與其他應試人員保持安全防控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應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所有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須由現場醫護人員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進行檢測診斷后方可離開。
8.應試人員在報名時已認真閱讀本須知,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咨詢電話:0934-8658630
監督電話:0931-865858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