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足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19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20-07-10 13:52:57
大足區面向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面向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教師19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現工作單位(崗位)的招錄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24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應屆畢業研究生可推遲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對國家統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對要求具備教師資格的招聘崗位,應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相應職業(執業)資格但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可按照“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考;對被聘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應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職業(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試用期滿未取得相應職業(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國(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讀且畢業時間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間的畢業生。
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視為應屆高校畢業生,但已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考試費用。
應疫情防控要求,進入報名現場、筆試和面試考場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證明或健康碼并接受體溫檢測,若因健康風險和防疫要求無法參加考試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1. 報名時間:2020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 報名地點:重慶市大足區龍崗第一小學養正樓一樓(老校區,龍崗西路50號)。
3. 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所需材料詳見《現場報名所需材料》(附件5)。
4 . 資格審查合格者,當場領取《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前往參加考試考核。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數之比達到8:1的,將對此崗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低于2:1的,有關情況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筆試科目為專業科目筆試;面試項目包括專業基本功測試、試講、綜合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項目詳見附件1。
(一)筆試
1. 專業科目筆試分值均為100分,筆試時間90分鐘,考試內容詳見附件1。
2. 筆試時間初定于2020年8月1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地點在報名結束后3天內在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cqdz.gov.cn/lbj)公招公選欄公布。
對開展筆試的招聘崗位,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7: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若因應聘人棄考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面試競爭比例低于2:1的崗位,經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開考。
(二)面試
筆試成績、進入面試環節人選名單、面試具體時間、面試地點于筆試后7個工作日內通過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cqdz.gov.cn/lbj)公招公選欄公示。
面試環節中,本次考核招聘面試包括專業基本功能測試、試講和結構化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形式項目詳見附件1。面試中各測試項目分值均為100分。
其中,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學科課堂授課水平,試講準備30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專業測試主要測試學科專業基本功。結構化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面試時間10分鐘。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三)考核總成績計算
1. 未組織筆試的: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 + 綜合面試成績×50%。
2. 組織筆試的
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 +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 + 綜合面試成績×20%。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考核總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區教委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一般二級甲等以上)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教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可遞補的缺額是否執行遞補,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后明確意見。需遞補的,按以下規則確定遞補人選: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處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期限內的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范圍。應聘人員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滿5年的,在體檢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4);應聘人員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未滿5年的,在面試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應聘人員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疫情防控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cqdz.gov.cn/lbj)公示。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與招聘事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應約定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相關事宜;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 本簡章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和大足區教委負責解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電話咨詢,大足區教委023-64381723,大足區人社局023-43780636。
2.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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