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蘇州太倉市教育系統招聘教師64人公告
太倉市2020年教育系統第二次招聘教師公告
太倉市地處江蘇省東南端,東瀕長江,南臨上海,交通便利,經濟發達。總面積823平方公里,是新興現代化港口城市,位居全國百強縣(市)前十名,列中國最具幸福感縣級城市首位。西北工業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相繼落戶太倉。太倉是世界著名物理學家吳健雄、諾貝爾獎獲得者朱棣文的故鄉,歷來崇文尚教、人文薈萃,各級各類教育事業持續高水平、高質量發展,2013年被評為全國首批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有關規定,經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太倉市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第二次招聘教師64名。現將《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太倉市2020年教育系統第二次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崗位信息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太倉市教育信息網 http://www.tcedu.com.cn。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4年7月10日至2002年7月17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限蘇州生源地或蘇州戶籍;
6、具備《太倉市2020年教育系統第二次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中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資格條件中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8、應聘者畢業專業必須與報考學科限定專業一致,并取得所報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暫無教師資格證者須自試用期起1年內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0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崗位簡介表》(附件)中對招聘崗位戶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2020年畢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2018年1月1日后國(境)外畢業人員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2018年1月1日前國(境)外畢業人員須在2020年7月1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考《崗位簡介表》(附件)其他資格條件注明“具有相應學位”的崗位,各類人員在上述對應時間前還須取得相應學位證書。除公告有明確規定外,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等資格須于2020年7月17日前取得。
三、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信息采集和現場資格審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網上信息采集
時間: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7日8:30-16:30。
方式:報考者登錄“2020年太倉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太倉市教育信息網 http://www.tcedu.com.cn首頁鏈接),按照要求注冊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實填寫報考情況。
有關要求:
(1)實行按崗招聘的辦法。本次招聘崗位見《太倉市2020年教育系統第二次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報考者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選定后其筆試、面試均在該崗位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內有效,與其他崗位無關聯。各招聘崗位只針對符合相關條件人員,其余人員報名無效。
(2)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并對照《崗位表》的要求,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網上信息提交之前,考生可以修改報考信息。網上信息提交之后,報考信息不得更改。
報考者填寫報名信息時,人員信息要與身份證、戶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學習情況等信息要與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報考者應確保在信息采集時間截止前提交報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個人網絡問題未成功提交報考信息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報名截止后,教育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審核者可登錄“2020年太倉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打印報名表,并于現場資格審核時上交。
現場資格審核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現場資格審核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現場資格審核。
1.時間:2020年7月20日,審核分學科按批次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2.地點:太倉市中等專業學校(太倉市東倉南路108號)
有關要求: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①身份證;②生源戶籍證明(戶口簿);③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好本人姓名)、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另需提供本科階段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⑤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及相關獲獎證書;⑥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或證明。
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年和2019年往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①身份證;②生源戶籍證明(戶口簿);③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好本人姓名);⑤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及相關獲獎證書;⑥畢業生就業報到證;⑦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出示本人①身份證;②戶籍證明(戶口簿);③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④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以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年和2019年往屆畢業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簽署《報考承諾書》。
應聘者本人必須到現場確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公告》的規定要求。
(三)注意事項
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2020年太倉市教育系統第二次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
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公告》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四、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總分為100分。各學科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各學科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作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面試根據招聘計劃數,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取得面試資格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按占比40%計)+面試(按占比60%計)。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試總分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形式為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我局公開招聘教師的考試費用包括筆試費100元/人和面試費100元/人兩項(享受城鄉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憑民政部門發放的相關證明,經審核確認后減免)。
招聘考試具體流程如下:
打印筆試準考證
1.打印時間:2020年7月19日下午15:00開始在招聘信息系統自行打印。
2.報名者經資格審核合格后,同時繳納筆試費100元/人,系統打印的筆試準考證加蓋教育局鋼印。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日期初定為2020年7月22日(周三),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主要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知識(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課程改革、學生管理等)和相關學科內容。
3.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三)領取面試資格證
參加筆試的考生可從2020年7月23日(周四)起登錄網站(網址:http://www.tcedu.com.cn )查閱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取得面試資格者于2020年7月23日(周四)下午16:00-17:30到太倉市中等專業學校(太倉市東倉南路108號)親自領取面試資格證(不接受他人代領),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逾期不予辦理,有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初定于2020年7月24日(周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面試以試講為主,重點考察擬任學科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部分學科考察專業技能。
五、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六、資格復查和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對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由教育局在太倉市教育信息網 (http://www.tcedu.com.cn)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報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辦理錄取的相關手續。對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新聘用人員統一實行縣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覺服從教師交流安排。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53531142。
九、本《公告》由太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3531169。
附件:太倉市2020年教育系統第二次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報蘇州)
太倉市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