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烏海海南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40人簡章
2020年海南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簡章
為深入推進“人才強區”戰略,大力引進人才,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干部人才隊伍結構,經海南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決定,計劃引進一批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各類急需緊缺高素質、高學歷人才。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海南區事業單位(不定崗)計劃引進40名,具體要求詳見《海南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專業類別表》。
二、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
1.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日為準);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同等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日為準);
3.國內世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日為準);
4.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外普通高等院校的烏海戶籍、烏海生源或在海南區服務基層的項目人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不包含自考專升本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年齡在30周歲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日為準);
5.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且非烏海戶籍(不包含自考專升本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限2020年應屆畢業生。
備注:1. 凡是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超過3年的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以“項目人員”的身份報考。2.“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二)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理想信念堅定,品行端正,誠實守信,無不良職業道德記錄;
3.學習成績優良,有志于從事事業單位工作,吃苦耐勞,有較好的人際溝通、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服從組織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2020年10月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區服務基層的項目人員;
6.具有符合人才引進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條件;
7.擬引進人員報名前須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發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三)下列人員不在引進范圍
1.現役軍人;
2.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在讀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不含2020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畢業延期的,獲得學歷學位時間可放寬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烏海市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市內外近5年內被辭退、開除人員;
4.試用期內、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市外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5.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本次人才引進采取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篩選確定范圍、資格復審、結構化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3日17:30
審核時間: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6日17:30
符合引進資格條件的人員,可登錄烏海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115.28.230.52:8003),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每人限報此次海南區所有人才引進專業類別一個,不得重復申報。所填信息要真實準確。考生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因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信息、誤填信息、不能提供相關材料原件而出現影響報名、資格審查、結構化面試、引進等情況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海南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并及時反饋初審意見。
報名時,同步上傳以下材料,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上傳相關材料視為放棄進入下一環節。1.本人身份證,各學習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雙學位的,需上傳2個學位證)、教育部發放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 《海南區人才引進誠信承諾書》(下載后須手簽并按指紋再上傳);3. 榮譽獎勵證書、中共黨員證明、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等資料;4. 202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應攜帶由就讀學校出具的院系、學制、專業、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及學生證;5. 已就業的往屆畢業生,需有現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2020年海南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的證明》;6. 烏海籍考生須提供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或戶籍證明;7. 烏海生源的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須提供烏海就讀高中的證明(加蓋就讀學校公章和主管教育局公章)。報考人員需保證上傳資料真實有效,要求上傳時圖片清晰、辨識度高。對擬引進人員的資格審核貫穿于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及試用期內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
資格審核通過人員請進群,方便后續通知工作。專業一類進入QQ群1:1126781597;專業二類進入QQ群2:1126787581;專業三類進入QQ群3:1126555377。
(二)篩選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人員范圍
報名結束后,根據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的學歷、畢業院校、所獲榮譽獎勵、是否為中共黨員、是否為烏海籍和烏海生源等情況,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篩選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范圍人員。同一專業類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未達到1∶5比例的,按比例減少引進計劃,空余引進計劃數量可調劑到專業三類。
篩選賦分規則:
1.博士研究生:直接進入結構化面試人員范圍;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國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及“985”院校4分、“211”院校3分、普通本科院校2分。碩士研究生的本科階段院校是國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及“985”院校的加1.5分,本科階段院校是“211”院校的加0.5分(院校加分,就高計算,不疊加);
3.全日制本科生:國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及“985”院校3分、“211”院校2分、普通本科院校1分(院校加分,就高計算,不疊加);
4.具有雙學位的加0.5分;
5.2020年10月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區服務基層的項目人員加1分;
6.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的境外院校相當于國內“211”院校,其他境外院校相當于國內普通本科院校;
7.考生獲得國家級榮譽獎勵加0.5分,獲得省部級榮譽獎勵加0.3分(獎勵加分,就高計算,不疊加);
8.如出現并列情況,綜合考量考生在“三大攻堅戰”一線及獲得市級、旗縣級榮譽獎勵,在校期間獲得的校級和院(系)級各種榮譽獎勵、是否為中共黨員等條件進行排序,排序順序為“三大攻堅戰”一線人員優先于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先于市級榮譽獎勵,優先于旗縣級榮譽獎勵,優先于校級榮譽獎勵,優先于院(系)級榮譽獎勵。榮譽獎勵及共產黨員身份等以最高優先級為準,不重復使用。
篩選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范圍人員后,將在烏海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海南區政府網、海南黨建網、“先鋒海南”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并進行資格復審(烏海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115.28.230.52:8003;海南區政府網址:www.hainanqu.gov.cn;海南黨建網址:www.nmghndj.gov.cn;“先鋒海南”微信公眾號:gh_66322264c53b)。未進入范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進入復審范圍人員自行打印并攜帶《2020年海南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審核登記表》(附件1,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證,本科及以上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烏海市海南區人才引進誠信承諾書》(附件3)。
4.榮譽獎勵證書、中共黨員證明等資料原件、復印件(2份),入黨時間截至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日為準。
5.未取得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應攜帶由就讀學校出具的院系、學制、專業、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及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6.已就業的往屆畢業生,需持有現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2020年海南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的證明》(必須攜帶原件)。
7.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外普通高等院校的烏海戶籍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
8.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外普通高等院校的烏海生源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在烏海就讀的學籍證明(就讀學校和主管教育局蓋章)。
對擬引進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及試用期內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結構化面試
結構化面試分專業類別進行,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現場應變、崗位適應能力等。同一專業類別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數量低于該專業類別引進計劃數量的,經海南區人才引進領導小組研究后,空余的引進計劃數量可調劑到其他專業類別。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結束后,將在考試地點現場公布考試成績。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專業類別名額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進入體檢范圍的同一專業類別最后一名人員,如若考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情況,在海南區2020年10月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優先錄取,其他情況組織加試確定擬引進人選。
(五)體檢
體檢由海南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生到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紀律要求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要求執行。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體檢不合格、違反紀律要求的取消引進資格并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海南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對考察中發現有條件不符、弄虛作假、隱瞞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進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取消引進資格并進行遞補。
(七)公示
對擬引進人選在烏海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海南區政府網、海南黨建網、“先鋒海南”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經報請海南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辦理引進手續。公示期內對反映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引進資格。
(八)擇崗安排
擬引進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海南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委組織部、編辦、區人社局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統籌進行分配,擬引進人員需自覺服從崗位調整及調換。
四、引進待遇
引進的人才列入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同等待遇,須簽訂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國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985”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按照烏海市人才引進相關待遇落實。
五、其他事項
1.遞補規則按照結構化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2.擬引進人員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須在整個引進過程中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并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發布,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結果的,責任自負。
3.人才引進工作由海南區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報考人員在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4.擬引進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引進資格;
5.本次引進不設具體報考崗位,根據成績排名及考察結果錄取,統一分配;
6.本簡章由海南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海南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人才引進工作期間,有關事宜將在海南區政府網、海南黨建網、“先鋒海南”微信公眾號發布。
政策咨詢電話:0473- 4026163
0473-4022551
監督舉報電話:0473-402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