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惠州惠東縣招聘中小學教師72人公告
惠東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縣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推進教育穩定持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現就我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一)高中教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對口,且具有與招聘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二)初中教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與招聘學科對口,且具有與招聘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三)小學教師: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是全日制大專師范類專業畢業,大專或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與招聘學科對口,且具有與招聘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72名中小學教師,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詳見《惠東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在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規定要求;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6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公務員招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近五年內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近三年來參加廣東省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人員;
3.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及惠東縣在編在職(崗)教師;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獲聘中小學教師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
結合當前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程序主要包括: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發布通過資格初審進入筆試考生名單→筆試→公布筆試成績→現場資格審查(驗原件、收復印件)→面試→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從2020年7月2日(星期四)至7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30時止。考生將應聘材料的掃描件或電子文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惠東縣教育局人事股郵箱(hdxjyjrsg@163.com)。報名時間以郵箱顯示收件時間為準。
考生應聘材料包括:(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在編)》(附件2);(2)有效二代身份證;(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畢業成績登記表(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所在院校統一辦理畢業事項時取得并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的畢業生須于報名時取得并提供相關畢業證書、學位證書);(5)教師資格證(或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以上證書》);(6)國外和港澳臺高校畢業的,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及有關證明材料(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在院校統一辦理畢業事項時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時提供);(7)一寸免冠電子照片(制作準考證和座位表用)。
考生應聘材料提交電子版壓縮包文件名按“2020年惠東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姓名﹢手機號”,以便查閱審核。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考生提交報名材料后,要致電縣教育局人事股確認查收(聯系電話:0752-8833275),否則,出現有關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2.注意事項
(1)考生所填寫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在編)》(附件2)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對學習和工作履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學習階段起填寫。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2)考生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20年版)設置的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考生按選擇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要求,填寫清楚本崗位未能被錄取時,是否愿意調劑到其他有空缺相同學科崗位(報考初中的只能在初中崗位進行調劑,報考小學的只能在小學崗位進行調劑);
(4)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應聘,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前出具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5)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人員,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筆試成績加10分。考生報名時應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報考,并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報名時未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二)資格初審及發放準考證
報名截止后,對考生的應聘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發布通過資格初審進入筆試考生名單,通知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筆試,并將電子準考證發至考生郵箱(如沒有收到電子準考證的,視為材料初審不合格,工作人員會電話告知)。考生憑個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自行打印的準考證進入考場考試。通過資格初審進入筆試的考生名單將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三)組織考試
依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試行)》規定,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數。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和面試的合格分數線均劃定為60分,筆試未達到60分的不進入面試,面試未達到60分的不進入體檢,不予聘用。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教育通用知識,不分學科實行中小學崗位統一試卷,滿分為100分;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憑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進行筆試,未按時參加考試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3)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分數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人數不足時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資格的,須于面試名單公布前主動提出,可從該崗位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試講面試人選;
(4)筆試成績將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5)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交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收到查分申請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查分考生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考生。
2.面試
(1)現場資格審查。面試前,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驗原件,收復印件)。經現場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考生,憑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
(2)進行面試
①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文化知識傳授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考生每人備考時間為15分鐘,試講時間為10分鐘;
②評委對試講人員進行試講評分,試講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3位數。
3.其他事項
(1)考生資格復核時間、地點及復核后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將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布。進入面試考生憑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將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3)此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提醒考生不要輕信謠言,謹防上當受騙。
(四)體檢
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招考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醫療機構集中進行體檢,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從本崗位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教育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實施。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應聘資格條件、計劃生育情況、原用人單位是否同意調出(或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放棄聘用的,按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如該崗位無遞補人選時,可在同一招聘學段同類學科崗位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遞補。
(六)公示
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報經惠東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東縣人民政府—部門鎮辦頻道—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人員聘用有關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七、聘用方式和相關要求
(一)聘用人員自通知之日起7天內必須到惠東縣教育局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招聘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二)應聘者被確定為聘用對象的,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招聘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員;
(三)如果遞補完畢之后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從調劑的相同學科崗位中按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進行調劑補錄;
(四)此次公開招聘教師的惠東縣中小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五)小學崗位,由各中心小學(學校)根據本轄區小學的實際情況和需求統一調配。對不服從統一調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聘用,并按招聘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員。對不服從統一調配聘用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惠東縣教師公開招聘考試;
(六)錄用人員實行聘用制,期限為3年,期滿后的續聘、解聘按聘用合同辦理。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含2020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一年內未能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聘用時,被錄用的教師必須與惠東縣教育局簽訂服務協議書,從聘用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調離本崗位。
咨詢電話:
惠東縣教育局人事股(0752-8833275);
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