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徐州豐縣招聘教師338人公告
2020年豐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促進豐縣教育事業發展,優化人員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和《關于開展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編制教師33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豐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xz.hrss.gov.cn)、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豐縣教育局”專欄(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61)發布,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招聘對象、資格條件等詳見《2020年豐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一) 應聘人員另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條件
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間出生)。
2.學歷學位條件
應聘人員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需取得相應學位證書(2017年及以后入學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也可應聘。各崗位學歷要求詳見《崗位表》)。
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戶籍條件
招聘崗位,不限戶籍。
4.教師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須取得與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幼兒園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須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門印發的《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可在聘用后暫緩一年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5.應聘人員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本公告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0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教師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按照網站提示完成網絡報名,豐縣教育局負責應聘人員資格審核。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20年7月6日9:00-7月15日17:00
2.資格初審時間:
2020年7月6日9:00-7月16日17: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0年7月6日9:00-7月17日17:00
4.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0年7月6日9:00-7月18日17:00
5.繳費時間:
2020年7月6日9:00-7月18日22: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別提醒:考生務必誠信報考,應按招聘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豐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豐縣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內,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100元,繳費完成即報名成功,未按期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3.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豐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4.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招聘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的通知,將在公告發布網址上進行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申請退還報名費用或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0年7月21日10:00—12:00。
5.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進行報名確認、上傳照片、繳納筆試費用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可在考試前3天內,自行到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招聘對象為鄉村定向師范生2020年應屆畢業生崗位,只進行筆試。筆試和面試由豐縣教育局及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7月30日(周四)。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在參加筆試考試前14天申領“蘇康碼”(請應聘人員報名成功后即刻申領;不及時申領者,責任自負),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豐縣教育局另行通知。
考生可登錄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豐縣教育局”專欄(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61)查詢筆試成績。
2.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豐縣教育局”專欄上公布。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相關要求等另行發布。
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原則上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①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暫緩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一年內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
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暫緩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須提供本人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④《同意報考證明》。
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⑤《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按應屆生身份報名需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
⑥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當場領取《面試通知單》,按《面試通知單》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面試人選。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豐縣教育局”專欄上另行發布。
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日內向豐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豐縣教育局填寫“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要求,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豐縣教育局”專欄發布。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攜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小學音樂、小學美術和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說課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①說課部分由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內容獨立備課(30分鐘),限時說課(15分鐘),滿分70分;②專業技能測試部分:小學音樂教師測試內容為鋼琴彈唱,限時5分鐘;小學美術教師測試內容為人物速寫,限時15分鐘;幼兒園教師測試內容為鋼琴彈唱,限時5分鐘。專業技能測試滿分30分。
其他教師崗位面試方式:
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內容獨立備課(30分鐘),限時說課(15分鐘)。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4.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鄉村定向師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按定向培養政策為:招聘考試成績(筆試成績)占40%,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占30%、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占30%,三項成績相加之和為該考生的總成績。
成績計算環節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
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豐縣教育局”專欄上公布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總成績。
(五)考察體檢及選崗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再并列,以筆試卷面最高分題得分高者優先)。
體檢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考察體檢資格出現缺額時,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總成績并列的,同上),遞補截止時間為8月26日。
豐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選擇具體工作崗位。同一招聘崗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總成績并列的,同上)。一經選定,個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豐縣教育局”專欄上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如擬聘人員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縣教育事業單位的資格。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豐縣教育局審核后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或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者在一年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將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五、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豐縣教育局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豐縣教育局”專欄上同時發布,招聘工作其余的進度信息均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豐縣教育局”專欄(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61)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凡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本公告由豐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豐縣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0396912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516-89215163
招聘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516-89222811(第六派駐紀檢組)
豐縣教育局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