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懷化市紀委監委遴選1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懷化市紀委監委面向全市縣以下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和面向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調)崗位及人數
監督執紀執法類崗位7名、文字綜合類崗位3名。
二、遴選(選調)范圍
懷化市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含中央、省屬垂直管理的在懷單位)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三、遴選(選調)資格條件及要求
(一)報名條件:
1. 中共黨員。
2.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3. 參加公開遴選的人員,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 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領導職務的應在現職務崗位任滿1年。
5. 擔任副科級領導及以下職務或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
6.學歷(學位)、性別、專業要求:
(1)報考監督執紀執法類崗位: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性別、專業不限。
(2)報考文字綜合類崗位: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限男性,專業不限,在市級及以上紙質媒體發表3篇以上本人署名文章。
7.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8.身體健康。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選調):
1.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 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刑事處罰的;
3.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 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6. 與市紀委監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市委巡察辦和巡察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按其他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7. 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未經組織認定的;
8. 社會關系復雜,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9. 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計算工作經歷、任職經歷和服務期限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底,按足年足月計算。
四、遴選(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5日
(8:30-12:00,15:00-18:00,僅工作日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懷化市紀委監委組織部(市委第二辦公樓三樓358辦公室),咨詢電話0745-2719477。
3.報名由本人現場提交以下資料:
(1)《2020年懷化市紀委監委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報考者所在單位出具的無最低服務年限限制的證明,并經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屬實。
(5)近期1寸紅底免冠證件照電子版。
(6)報考文字綜合類崗位的須提供在市級及以上紙質媒體發表的本人署名文章3篇,并經本單位審核屬實和加蓋單位公章。
(二)資格審查
懷化市紀委監委組織部負責按照職位資格條件對報名參加考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及資料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并按規定嚴肅處理。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1.筆試。各類崗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均為5:1。報名人數如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遴選(選調)計劃。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開考比例為2: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選(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有關要求執行。
體檢合格即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以及報考資格條件。考察環節發現相關材料弄虛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出現放棄時,由遴選(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并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告。如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經懷化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擬遴選(選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試用和調動
公示無異議后擬遴選(選調)對象試用期3個月,由懷化市紀委監委與擬遴選(選調)對象所在單位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內組織、人事及工資福利等關系繼續保留在原單位。試用期滿,合格者按相關程序辦理正式調入手續,并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到市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市委巡察機構工作;試用不合格者返回原單位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調入人員在報考本次公開遴選(選調)過程中晉升的職務(職級)不予認可。
(二)參加公開遴選(選調)人員要嚴格遵守人事考試紀律,如有違反有關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公開遴選(選調)過程中,報考人員如被其他單位確定為擬遴選(選調)對象(從公示起始日計算),或已在辦理調配手續的,應如實向懷化市紀委監委組織部報告,并終止參加本次公開遴選(選調)。
本次公開遴選(選調)工作在懷化市紀委常委會的領導下進行,由懷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未盡事宜由懷化市紀委監委組織部具體解釋,全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監督電話:0745-2719910(懷化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附件:
2020年懷化市紀委監委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中共懷化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