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瓊山區招聘鎮級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基層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瓊人社發〔2018〕295號)文件精神,根據《關于做好我市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為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海組通〔2020〕39號)的規定和要求,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通過考核招聘錄用我區2013年以來全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為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考核招聘對象為2013年以來全省統一選聘安排到我區農村基層服務期滿且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并承諾繼續在我區鎮事業單位服務3年及以上,期間不得調動。
招聘對象存在下列情形,不得聘用:
(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二)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間未滿的;
(三)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待遇
根據我區各鎮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統一招聘安排大學生村官到相關鎮事業單位。被聘用者統一錄用為財政全額預算事業單位九級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我區事業單位現行工資福利標準執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發布
在瓊山區人民政府網、瓊山黨建網發布招聘信息,具體信息發布時間為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
(二)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分為述職評議考核、實地考察考核和鎮黨委評價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述職評議占40%;實地考察占40%,鎮黨委評價占20%,綜合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按照“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述職評議考核。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派出考核組到應聘人員現工作單位召開述職評議會議,由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述職,同時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群眾評價、黨風廉政等方面進行評議,形成考核意見并評出分值。參加述職評議人員范圍為所任職村“兩委”班子、駐村鄉村振興工作隊員、掛村鎮干部、黨員代表(1名)和村民代表(1名)。
2.實地考察考核。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派出考核組到應聘人員現工作單位通過座談,充分了解考核招聘對象參與脫貧攻堅及鄉村振興、配合村“兩委”干部開展工作、對所在的村情熟悉、參與基層黨組織建設、群眾滿意度等方面進行實地考察,同時征求紀檢、衛健等部門意見。
3.鎮黨委評價考核。鎮黨委召開黨委會議,結合大學生村官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群眾評價、黨風廉政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和評分;綜合評價情況和評分情況以書面形式在規定時間里報送考核組。
4.確定人員。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述職評議考核、實地考察考核、鎮黨委評價考核等情況,從綜合分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確定體檢人員。
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三)體檢
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綜合分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應聘人員經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公示
根據考核考察、體檢情況,經考核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審定,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及聘用崗位。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如有異議的,由考核招聘領導小組調查處理。
(五)定崗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崗位及其他聘用事宜,由區人社局核準,核準結果報送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備案;區人社局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合同按規定明確試用期,如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其他事項
招聘方案中未盡事宜,由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98-65887171(區委組織部),0898—65827038(區人社局)。
海口市瓊山區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