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馬鞍山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116人公告
來源:馬鞍山市教育局
2020-06-23 09:53:25
2020年度馬鞍山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關于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13〕10號)、《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號)、《關于貫徹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號)、《關于2020年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師〔2020〕33號)規定和要求,現就2020年度馬鞍山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2020年度馬鞍山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共116名(見附件1)。招聘崗位計劃等信息同時在馬鞍山市教育局網站(http://sjy.mas.gov.cn/)、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mas.gov.cn/)及縣(區)相關網站上統一發布(見附件3)。
根據有關要求,2020年度馬鞍山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單列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安徽籍人員。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也可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不能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滿、表現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人員(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員);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
2020年度馬鞍山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中另安排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五)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參加教師資格筆試和面試,且成績合格通過的)。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有關規定,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中涉及“年齡”條件的,如“35周歲以下”為“1984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或教學)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或教學)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以上不得報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3日。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http://jszp.ahzsks.cn,以下簡稱“教師考試網”)。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名時間為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需錄入的信息。報考人員登錄“教師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基本情況、教育經歷等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
3.有關要求
(1)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網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的同時,市、縣(區)教育局對照招聘條件逐人進行資格審查,于7月4日12:00前完成。
2.報考人員報名后至7月4日12:00前可隨時登錄“教師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7月4日12:00前改報。
(三)報名確認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即可登陸“教師考試網”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平臺繳納筆試費用, 進行報名確認。繳費截止日期為7月4日23:00(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2.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專業測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20年8月6-7日期間,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聯系電話:0555-8324771)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4. 資格審查并網上繳費結束后,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設區市不低于3:1,縣(市、區)不低于2:1。所報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7月17日8:00至12:00進行一次改報,逾期不再受理。對于改報的報考人員,市、縣(區)教育局于7月18日12:00前完成資格審查。
(四)統一筆試
2020年度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統一筆試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所有考生均需參加。
筆試范圍以《安徽省2020年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大綱》(見附件2)為準。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0年8月8日上午 9:00—11:30 《學科專業知識》,下午14:00—16:00 《教育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登錄“教師考試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每科滿分為12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占4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合成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
8月24日報考人員可登錄“教師考試網”查詢個人統考筆試成績。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8月6-7日攜帶相關證書到報考市、縣(區)教育局人事部門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計劃”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市教育局人事科留存身份證復印件和證書復印件備查,并匯總全市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報送市教育考試機構,按規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五)現場資格復審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入圍專業測試人員,該名單由市、縣(區)相關網站公布。資格復審工作由市、縣(區)教育局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專業測試人員,以市直、縣(區)為單位,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以上的按2: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參加專業測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代辦現場資格復審,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進行審驗。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由市、縣(區)按照教師管理權限在相關網站提前公告。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2020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4)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參考第(3)條),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在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網址是:http://ntce.neea.edu.cn/)。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
(六)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由市、縣(區)負責,專業測試方案、考官遴選經人社部門核準,具體專業測試工作由教育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測試工作開展前,市、縣(區)將在相關網站公布所屬招聘單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統考筆試成績、名次,同時應注明:招聘崗位及數量、專業測試的程序與規則、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上課、說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專業測試工作結束后,市、縣(市、區)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1.2×60%+專業測試成績×4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七)體檢與考察
市、縣(區)教育局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定要求組織統一體檢及考察。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時須有當地政府紀檢監察部門現場監督。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市、縣(區)相關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市、縣(區)教育局按照高分優先擇崗的原則,明確聘用人員具體任教學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在試用期內未按規定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市、縣(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有關政策咨詢、報名咨詢、考務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請根據報考崗位所屬市、縣(區)進行聯系(聯系方式見附件3)
本次公開招聘有關政策及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相關網站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報名技術問題及考務咨詢電話:
0551-63609520(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551-62822080(省教育廳師資處)
考試大綱相關問題咨詢電話:
0551-62614230(省教科院)
監督舉報電話:
0551-62849194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1:2020年度馬鞍山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具體崗位表.xls
附件2: 附件2:安徽省2020年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大綱.zip
附件3:附件3:馬鞍山市、縣(區)公告查詢網址及咨詢監督電話.xlsx
馬鞍山市教育局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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